“印尼屡违只赶不扣协议” ·海事机构:两国续商重叠海域执法
(关丹25日讯)即将退休的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总监拿督斯里祖基菲利阿布峇卡表示,其接班人将继续与印尼当局针对该国海事渔业部(KKP)一再违反“不扣留重叠海域捕鱼船只”一事进行谈判。
他说,根据我国与印尼于2012年1月所签署的备忘录,马印两国协议,若在重叠海域发现有船捕鱼,只能驱逐,不能扣留渔船。
“我国向来遵守这项协议,但是,我发现印尼方面的执法却不连贯,也不一致。印尼海上执法机构有4个,包括海军及水警,但是,偏偏只有印尼海事渔业部一而再地在重叠海域扣留我国的渔船。”
他今日在关丹双溪乌拉苏丹阿末沙大马海事执法机构训练中心,出席他的荣休欢送仪式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他退休感言时,如是表示。出生大马皇家海军的他,将于8月5日正式荣休。
须有更多母航舰队
另一方面,他也说,我国海事执法机构必须拥有更多的母航舰队,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执法。
他说,过去在扣查外国渔船入侵我国水域的课题上,该机构难以向法庭举证外国渔船在我国海域进行非法双拖网捕鱼。
“这是因为海事执法机构必须现场逮捕涉及双拖网的2艘外国渔船,但是往往因为执法的船只不足,导致外国渔船乘机弃网逃走!”
因此,他强调,如果我国拥有母航,每次出发执法巡逻时,拥有6艘巡逻船随行,这将大大提高执法的效率。
“与陆地上执法般,当警察出现时,歹徒消失不见,海上也一样!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必须出现在海面上,保护我国的渔产。
“根据报道,因为外国船只非法捕鱼活动,每年为国家造成60亿令吉的损失,这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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