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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7/2019
上议院通过修宪·18岁可投票
作者: 陈城周

(吉隆坡25日讯)国会上议院今日以超过三分之二票数通过2019年宪法修正案,支持票47张,零反对票。这意味着,投票年龄降至18岁已经完全扫除障碍。

上议院主席丹斯里威尼斯瓦兰在经过两轮记名投票后作出上述宣布,法案二读及委员会阶段都记名投票表决,最终获同样票数,因此法案三读通过。

20上议员缺席没投票

他指出,有20名上议员没有投票。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后来在记者会上证实,20名没有投票表决的上议员是因为缺席会议。

上议院现有67名上议员,三分之二是至少45票,所以修宪案只是以多两票的情况下通过。

政府是修正联邦宪法119条文(选民资格),把原本21岁的法定投票年龄下调至18岁,同时政府也同意18岁公民将自动登记为选民,后续的修正主要修改选举委员会的相关条规和章节。

今日的宪法修正案共获24名上议员参与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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