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01/08/2019
【转型正义之一】还原事件真相,很难吗?
作者: 文.摄影:杜晋轩(寄自台湾)

尽管台湾与马来西亚文化差异大不同,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关于“转型正义”课题,台湾政府为38年戒严时期受害者的各种主动“平反”,很是值得我国参考。本月7月,台湾政府举行的“反省记忆”除罪仪式,出席者竟还包括当年遭到白色恐怖迫害的3位马来西亚人……

台湾38年的戒严时期中,无论是本省人、外省人,还是原住民,都是威权政治底下的人权受害者,而近年来台湾也开始了解到,戒严时期也有外国人遭遇白色恐怖迫害,其中包括马来西亚人。

在2019年7月7日这天,台湾政府举行了“反省记忆──平复司法不法之第三、四波有罪判决撤销公告仪式”,为曾蒙受政治冤狱之灾的受难者除罪与平反,而当年遭到白色恐怖迫害的其中3名马来西亚人──邬来、陈钦生、蔡胜添也出席了这场仪式。

其中陈钦生受促转会邀请代表政治受难者群体上台发表感言,当时陈钦生说“我们很感谢,在多方的努力与协调下,上周四《政治档案法》终于在立法院三读通过,这是一项大礼。今日在此我们诚挚的恳求相关单位能够积极尽速配合党案解密,让真相大白,而不再有任何一位受害者带着遗憾而终!”

从陈钦生等人的事迹,可见原来台湾的转型正义和马来西亚也有着这层关系,同时也可让我国社会了解到,台湾的转型正义也非能以“蓝绿恶斗”一语标签带过的。

台湾转型正义的“平反”历程

台湾政府在1998年通过《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后,便陆续发放补偿金,以及赠送政治受难者“恢复名誉证书”,然而当时这转型正义是不完整的。

对许多政治受难者而言,“补偿”不等同于“赔偿”,两者意义大不相同,后者意味着国家承认了错误,但补偿一词乃国家“看到了”他们的不幸,所给予的“安慰”。同时,虽然当时台湾政府也给了“恢复名誉证书”,然而解严前夕所颁布的《国家安全法》,并不允许当年遭受不当军事审判的政治受难者重新上诉,因此他们仍是“有罪在身”的。

因此蔡英文政府在2017年12月所通过的《促进转型正义条例》第六条第二项即规定,已获得赔偿、补偿或恢复受损权利的受难者们,其刑事有罪判决、刑、保安处分及没收宣告,自《促进转型正义条例》施行之日均视为撤销。

而促转会在2018年5月成立后,才进一步进行名单确认,至今共进行了4波有罪判决撤销公告,并举办公告仪式,让当事人正式体会到官方已承认他们的“无罪之身”,政治受难者的罪名被撤销与平反,不再有前科纪录,也不再需要背负“政治犯”的污名活着。

不过政治受难者群体的面貌、声音并非全然单一的,如在7月7日公告仪式上致辞的陈钦生直言,他相信许多受难者和他有同样的感受,虽然《促进转型正义条例》通过后他们的罪名被撤销了,但他们本来就“无罪”,何来“除罪”?陈钦生认为,虽然台湾官方终于能撤销了他们多年莫须有的罪名,但仍无法抹灭受难者们心中的疑惑,第一、为何当年要把他们打入政治黑牢?第二、真相何在?第三、加害者何在?

陈钦生在台上的“控诉”,正是台湾转型正义至今未能完成的“还原历史真相”。

当时台湾总统蔡英文也出席了这场仪式,蔡英文在致辞时也回应了陈钦生的心声,她说,“我们撤销这些判决,不足以平反他们心理的创伤,因为确实他们没有犯罪。政府只是撤销了一个罪名,但是我们必须要告诉社会大众、全体国人、更是我们所有的受难者,你们没有犯罪,你们是勇敢的,我们要谢谢你们。”

来自我国霹雳州怡保的陈钦生在1967年来台升学,并就读台南成功大学化工系,1971年因台南美国新闻处爆炸案而被调查局罗织为嫌疑犯,后因证据不足及李敖等人“顶罪”,不愿放人的调查局又将陈钦生扣上马共派来台湾“颠覆中华民国”的罪名,最终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由于我国在1974年5月31日与中国大陆建交,而与台湾断绝双边领事关系,因此当时敦拉萨政府被迫中断了救援陈钦生等人的行动。

虽然陈钦生在1983年已出狱,并定居于台湾,但他是直到2009年才首度接受口述历史访问。此后随着诉说自身生命故事的次数越多,陈钦生也越愿意面对过去不幸的阴影,后来陈钦生担任了台湾景美人权博物馆的导览员,在那曾是关押他的景美看守所的园区中,为台湾社会说明过去那段人权受压制的白色恐怖历史。

如今陈钦生是台湾景美人权博物馆的导览员,为海内外来宾讲解过去台湾白色恐怖的历史。

转型正义不分国界、党派

促转会主委杨翠透露,她个人对陈钦生前辈的境遇相当感伤,她与陈钦生认识多年,她觉得一个来到台湾,想要好好求学的外国人,却在异乡受到政治迫害,受到不法的禁锢而无法回家。

杨翠认为,陈钦生等外籍受难者的事迹,正说明了转型正义的存在是超越了省籍、蓝绿对立的刻板印象。杨翠提到,她曾同陈钦生讨论过未来在进行促转会的总结报告时,该将外籍受难者的面向也纳入,进而使台湾威权统治时期的历史图像多元化。

除了马来西亚人外,过去也有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毛里裘斯、日本的公民也曾遭白色恐怖迫害。杨翠认为,陈钦生的案例即可呈现出台湾威权统治时期,不是特定族群、省籍的一个世界,它是统治政权对人民,甚至对在台湾住民的人权迫害是无区别对待的。

过去台湾所研究的白色恐怖案例上,可发现即使是威权政党集团内部也会有白色恐怖迫害的情形发生,杨翠称包括调查局的人也变成政治犯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例如,曾任调查局处长的蒋海溶、李世杰因内部斗争而入狱,他俩曾在景美看守所与陈钦生同房。杨翠说,“因此台湾白色恐怖时期,不是特定的族群关系、意识形态问题,而是国家对人民的人权侵害。”

杨翠认为,如今台湾社会透过戒严时期遭迫害的外国人事迹,才使彼此更清晰描绘了台湾威权统治时期的历史图像,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因为透过外国受难者群体的事迹才了解到,白色恐怖并非过去一直以为的族群对立、意识形态冲突。杨翠表示,虽然外籍受难者占整体政治受难者比例较少,但是复数的案例,足以彰显了台湾威权统治时期的政权体制。

杨翠提醒,关于在转型正义工程上,公部门与民间的关系,都不应忽略了真正开始做转型正义的前行者,都是白色恐怖受害者的当事人们,以及当事人的家属。杨翠表示,受害者在受尽迫害、伤痛后,回来社会后却又进到社会这大牢,但最后依然选择站出来诉说,因此她觉得受难者前辈们的生命能量非常强大。

隶属于台湾行政院二级独立机关的促转会成立之初,即被规范得在两年内提出包含完整调查报告、规划方案与具体实施步骤在内的任务总结报告。杨翠表示,从陈钦生在内的众多受难者前辈愿意站出来,为台湾社会持续诉说生命故事的事迹,促转会未来会在总结报告内叙说受害者们如何在转型正义过程中,投身为社会诉说的生命图像,她相信这是转型正义最有力的宣讲。

“有的人问我说,怎样才能让不了解转型正义的人们更了解,以前我会说要告诉他们更多当时被迫害的人的故事,我现在想一想说,如果去告诉他们更多被迫害者站出来诉说的故事,也许会更有感染力。”杨翠说道。

杨翠认为,陈钦生的案例即可呈现出台湾威权统治时期的人权迫害是无区别对待的。(促转会提供)

陈钦生认为,撤销多年莫须有的罪名仍无法抹灭受难者们心中的疑惑:为何当年要把他们打入政治黑牢?真相何在?加害者何在?

下一篇:【转型正义之二】对受害者补偿,就够了吗?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