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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7/2019
砂突击仓库起值20万私烟‧男子5.8万贿警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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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警察普通行动组第11营指挥官罗斯迪警监(左三)与参与“鞭策行动”的警员,展示西连甘榜特里博某仓库充公的走私香烟及贿赂金。

(古晋31日讯)砂警察普通行动组突击西连甘榜特里博(Triboh)一间仓库,搜获1216盒走私香烟,56岁伊班裔仓库拥有人试图以5万8700令吉现款贿赂警员,当场被捕。

砂警察普通行动组第11营指挥官罗斯迪警监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5万8700令吉是第11营有史以来接过最高的贿赂金额,尽管嫌犯献出如此大笔现款,换取不被对付的回报,但执法警员仍不为所动。

他指出,第11营警员是暗中监视两个星期后,于昨日中午12时30分突击检查该仓库,拥有该仓库的男子无法出示合法文件,因此抵触1967年关税局法令135条文。由于嫌犯还试图贿赂警员,也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

他说,第11营警员是在展开“鞭策行动”(Ops Libas)时,揭发这宗走私香烟案,共9名警员参与的执法行动由莫哈末玛兹兰助理警监带队,另有3名反贪会官员随同。

充公值25.9万财物

在这次行动中,连同贿赂金现款在内,总值25万9340令吉财物被充公。其中各种品牌走私香烟总值20万零640令吉。

罗斯迪表示,初步怀疑嫌犯从邻国走私香烟,主要销售对象是西连地区园坵工人。这个非法勾当可能已维持至少3个月,嫌犯从中赚取暴利,因此不惜以重金利诱警员。

“在执法过程中,警员曾提醒嫌犯勿作出贿赂行为,但对方却把劝告当作耳边风。”

他说,此案已交由西连警方跟进调查。嫌犯一旦罪成,在1967年关税局法令135条文下,可被罚款不超过20倍走私货品价值,或监禁3年。至于贿赂罪名,则可被罚款5倍贿赂金额,或监禁20年。

罗斯迪也说,在充公的各品牌香烟中,其中一个是“58”牌,凑巧与嫌犯献出的贿赂金额(实际数额是5万8700令吉)吻合。他强调,第11营警员向来坚决秉持廉正与透明作风,拒绝任何受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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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迪(左二)表示,其中一个被充公的“58”牌香烟,数字凑巧与嫌犯献议的贿赂金额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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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警察普通行动组第11营警员当场充公嫌犯用以贿赂的5万8700令吉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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