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31/07/2019
地庭批申请 818过堂‧扎希7贪案移沙亚南联审

(吉隆坡31日讯)前副首相兼前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分别在吉隆坡地庭和沙亚南地面对贪污指控,控辩双方针对联审地点提出各自要求,吉隆坡地庭今日批准辩方的申请,将7宗案件移交沙亚南地庭联审

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是于本月15日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将7项在吉隆坡地庭面控的贪污控状移交至沙亚南地庭联审。

控方申请另33案移隆联审

与此同时,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则于本月24日向法庭申请,将在沙亚南地庭面控的33项贪污控状,移交到吉隆坡地庭联审。

控辩双方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针对本身主张的联审法庭地点提出各项理由。

阿末扎希代表律师阿末再迪再纳指出,鉴于当事人在沙亚南地庭面控33项贪污控状,因此将7项控状移交至沙亚南地庭联审较为合理。

他续说,加上吉隆坡法庭同时需审理各种不同的案件,如一马公司案等,将本案移交沙亚南法庭联审,可缩短案件管理时间。

“即使转移到沙亚南地庭,依旧可申请将本案移交至沙亚南高庭审理。”

主控官颜炳君副检察司则反驳说,本案涉及的证人证物多数在吉隆坡及布城,因此控状的多寡并不能决定联审法庭的地点。

共40控状沙亚南地庭审

但地庭法官阿兹曼最终裁定,阿末扎希涉嫌的7项贪污控状移交到沙亚南的地庭审理,意味着40项贪污控状将在沙亚南地庭进行案件管理。

扎希脸带微笑神情淡定

阿末扎希于早上8时40分在友人的陪同下步入庭内,全程脸带微笑,神情轻松淡定。

在案件过堂后,他走进第三高庭聆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嫌的SRC公司洗钱案聆审。

出庭的主控官包括林伟强副检察司、哈斯富副检察司、伊兹妮娜副检察司及辩方律师拿督哈米迪。

扎希控发放签证涉贪收贿

控状指阿末扎希涉嫌在担任内政部长期间,在发放外国签证(VLN)中贪污收贿。

今年6月26日,阿末扎希在吉隆坡地庭面控7项控状,指他于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布城Seri Satria,身为公务人员即内政部长,收取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共424万新元,作为替该公司延长合约的酬劳,以担任中国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的供应商。

他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24(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并罚款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他也在在沙亚南地庭面对另33项控状,其中26项为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16(a)(B)条文,涉及到932万新元贿金,以及7项触犯刑事法典165条文(公职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涉及312万5000令吉、115万新元、1万5000欧元和1万5000美元的贿金。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