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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2019
控虐打儿女· 情绪欠稳定·男子认罪遭法官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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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家荣(右)认罪不获准后,被带离法庭。

(太平2日讯)被控虐打女儿及儿子致遍体麟伤,父亲虽然俯首认罪,但法官发现被告在认罪前犹豫不决及情绪有欠稳定而拒绝他认罪,并将案件展至9月13日过堂。

被告王家荣(38岁)面对2项控状,指他于今年7月23日凌晨约4时在新板玛慕花园住家内,鞭打15岁的女儿及12岁的儿子,导致2人身体受伤,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虐待、疏忽、抛弃或令孩子遭到肉体或情绪伤害,或导致或容许他人如此做)。

频频双手掩脸
露悲伤表情

被告今日被控上地庭,在听闻控状后表示要认罪,但当通译员叶荣辉向他解释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20年时,他显得不安及情绪不稳定,频频以双手掩脸及露出悲伤表情,有些犹豫不决。

他也向法庭指没有虐打儿女,但过后又表示有打儿女。

法官朱贺米再三向被告解释控状及判决,最终他表示要认罪,但法官认为被告犹豫不决及情绪有欠稳定,因此拒绝被告认罪。

法官也基于被告与受害者属父亲及儿女关系,拒绝让被告保释,并让被告聘请律师代辩。

据案情显示,被告于案发当天凌晨4时叫醒女儿及儿子,要他们去买食物,但没有给他们钱,儿女因无法买到食物,结果被鞭得遍体鳞伤。

过后,当被告睡觉时,儿女偷偷跑到朋友家求助,被告也于7月25日在新板一间快餐店被扣。

案情也显示,2名受害者在过去也常遭被告虐打,包括以藤鞭及腰带鞭打,并以打火机及香烟头灼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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