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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9
1996年正式收到公函 . 留台联总拟意向书争取宪报颁布

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在诗巫就台湾牙医系学位承认与否召开新闻发布会。左六起为砂留台同学会总会顾问许赞礼、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会长陈绍厚、砂留台总会会长陈章远、顾问拿汀刘恭意、诗巫省留台同学会主席张济亮;右为大马留台联总文教组主任张志强。

(诗巫4日讯)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会长拿督陈绍厚指出,我国早在1996年承认台湾7所大学牙医系资格。该会已成立小组办理台湾牙科承认事宜,将尽速呈意向书给卫生部并争取公布在宪报。

他今午在诗巫省留台同学会会所召开台湾牙医系学位承认课题新闻发布会说,该总会于1996年2月15日正式收到我国公共服务局公函。关于考察台湾大专医科及牙科资格报告的公函志期为1996年2月3日,公函中记录在资格评估及承认常委委员会于1996年1月18日召开的第61次会议上,同意承认台湾大学(台湾大学医学院、国防医学院、阳明大学医学院、成功大学医学院、台北医学院、中国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及高雄医学院)的医科及牙科资格。

他说,我国承认台湾医科资格有颁布在宪报,但牙科没有发布在宪报,但公共服务局公函明确承认牙科资格。8所台湾大学医学院只有当时成功大学没有牙医系学士,只有博士学位,所以承认牙科是7所台湾大学。

“外面任何对牙科承认争议,希望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让大众有个明确答案。留台联总小组将根据1996年2月3日的公共服务局公函着拟意向书。”

盼由留台联总主导处理

陈绍厚说,留台联总去年成立7人组成的台湾牙医认证小组,成员包括他、大马留台联总署理会长洪进兴、秘书彭庆和、台北医学院会长拿督陈荣洲、台湾国防医学院、台湾大学医学院及高雄医学院代表。

他感谢政党、华社、华教及媒体关心台湾牙医认证事宜,希望有关事项由大马留台联总来主导,并进行处理和争取根据1996年公函阐明的权利。

由公共服务局副本致大马留台联总的公函列明,承认台湾医科及牙科资格附带条件:经考察的台湾医学院颁发之医科学位受承认和本地大学之医科学位同等,惟须符合3项条例,包括台湾医科学生在台湾考获学位后,须修完实习(internship)课程及在台湾联合考试委员会国家医师考试第2阶段考试中及格。

学生考获医生资格证书(Doctor of Medicine)后,须和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根据1971年医药法令第12(a)、(b)项条文下所承认的本地大学医科毕业生一样,进行见习。

根据台湾行医规则,医科毕业生考获联合考试委员会考试第2阶段考试后两年,即可获得执业执照,因此考获台湾医科学位之学生在符合上述条件下,须完成实习后,在政府医院由专科医生监督、接受训练,尤其是在儿科及骨科方面的训练。

牙科方面,经考察的台湾医学院所颁发的牙科医生学位受承认和本地大学所颁发的牙科学士学位同等,惟须符合两项条例:

(一)考获台湾牙医学位的学生须在台湾执业考试中及格。这将使学生根据台湾牙科课程所规定的制度而接受的牙科培训及评估过程更加完善;(二)考获台湾牙科学位及国家委员会考试证书的学生可根据1991年牙医法令第12(a)条文而注册,惟须为政府服务两年,以吸取临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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