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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2019
纳吉SRC洗钱案‧沙菲宜:如有必要‧辩方或传胡斯尼供证

(吉隆坡8日讯)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如有必要,会以辩方证人方式传召时任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出庭。

阿末胡斯尼是以控方第56名证人的身份,于今日结束供证。

沙菲宜于今日接受媒体访问,针对阿末胡斯尼在案发期间是内阁部长,辩方是否会考虑将他列为辩方证人时,这么做出回应。

沙菲宜指出,当证人供证,必须知道有关的证词是否可信。

“如果一名证人没有从中获得好处,是独立的,那(供词)就很可信。”

他也说,如果有必要的话,辩方会传召阿末胡斯尼出庭供证。

指胡斯尼对被调职愤怒

沙菲宜指出,如果证人的供词显示有动机将纳吉卷入在案件中,法官就要在有关的事件上,检视证人的证词。

此外,沙菲宜也就阿末胡斯尼和本案第54名证人大马银行前公关经理余静萍的供证,作出总结。

沙菲宜指出,本身对阿末胡斯尼今日在庭上的回答方式感到很开心。

“我很开心,他说自己‘我记不得了’,如果你真的没有做的话,怎么可能会说记不得呢?”

他说,阿末胡斯尼的供词显示后者对于当年被纳吉调职一事,感到愤怒,也认为纳吉是有关性丑闻指控的幕后主使。

较早前,阿末胡斯尼在供证时指出,当时纳吉曾告知将把他从第二财长调至其他部门,于是他要求纳吉直接将他撤出内阁名单。

刘特佐或控制2公司财务

此外,针对余静萍的供证,沙菲宜指出,辩方证明了余静萍在处理SRC国际公司、Gandingan Mentari以及纳吉的银行账户事务上,是取得刘特佐的指示。

“所有交易的进行,是从刘特佐那边取得指示,即便刘特佐不是有关账户的授权负责人。”

他也说,根据余静萍的供词,从财务观点看SRC国际公司和Gandingan Mentari公司,这两家公司(财务流动)是在刘特佐的控制下生效。

“我用强烈的字眼,(刘特佐)是通过‘合伙人’Terrence Geh和聂法依沙(执行)。”

在国会提1MDB后遭攻击

阿末胡斯尼接受沙菲宜的交叉盘问时说,他之所以确认纳吉是指控他性骚扰案件的背后黑手,源自他于2015年10月在国会下议院曾提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事件。

他说:“在这之后,纳吉的高级机要秘书丹斯里苏克里来到我家找我,当时他还说我的家很难找,他都不曾来过,后来对方也说,纳吉要见我,而纳吉也与某人讨论了此事,即他们联系了拉惹柏特,要在明日攻击我。”

他表示本身没有马上向纳吉确认此事,和纳吉见面是很久之后的事情。

“当时发生的事情是,先对我在新班底大道公司财务部工作的儿子卡立展开攻击,我儿子也曾出席经济行动理事会会议,之后拉惹柏特拉就在他的脸书帖文指我很生气,因为我的儿子拿不到价值27亿令吉的工程,而当时由巫统掌控的《马来西亚前锋报》也接着攻击我,说前部长的丑闻云云……

发短讯问纳吉后攻击停止

“我当时就发短讯给纳吉问他,究竟这是为何,他叫我去与硝山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纳兹里谈,但是由于纳兹里在国外,我没有找到他。而第二天攻击便停止了。可想而知,是谁在吩咐要不要攻击(我)?”

他说,他的儿子也因为此事而被公司辞退。

他表示自己并没有因此而生气纳吉,并认为这是人之常情。

他说,他在2018年大选继续获得委托在原区打扪区国会议席上阵,并不是他要求的,而是纳兹里代他提出,而他也想继续为人民服务。

他表示,他当时仍有要求纳吉提供竞选经费,但是纳吉只是给部分的款项,而这笔钱大概20万令吉,通过向其高级机要秘书拿,而他并不知道这笔资金的来源;阿末胡斯尼在大选中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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