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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2019
高庭批准控方申请‧东姑安南陈英文案联审

(吉隆坡9日讯)高庭今日批准控方的申请,联合审理联邦直辖区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及商人拿督陈英文(译音)被控贪污的案件。

据马新社报道,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在裁决中时表示,如果控状是与同一交易中所犯下的罪行有关,刑事程序法典第170条文赋权予法庭联合审判超过一名被告。

控状列明事实相同

他表示,根据控状所列明的事实相同,日期、地点、金额、支票、账户持有人、寻求批准发展计划都一样。

“更何况,在2宗案件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51A条文提呈给辩方的文件是一样的,因此很有可能将传召同样的证人。因此,我批准这项联审申请。”

他择定此案于8月20日进行案件管理,以另择审讯日期。

此案的主控官为茱莉亚依布拉欣副检察司,陈英文的律师是费沙。

去年11月15日,也是房地产发展商的陈英文被控向东姑安南提供100万令吉,通过Pekan Nenas工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大众银行支票,汇入东姑安南的联昌银行户头。此举被指是要回报东姑安南,即作为批准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如今为Paragon City 发展私人有限公司)提高吉隆坡士马勒路Lot 228发展计划的容积率的回报。

东姑安南是在去年11月15日被控收取陈英文的100万令吉贿金,以批准提高一家公司在士马勒路发展计划的容积率申请,他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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