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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2019
法院不允展延1MDB案·总检长:料28日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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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在庭外和沙菲宜(左)讨论案件进展。

(布城13日讯)联邦法院维持高庭和上诉庭的裁决,驳回辩方要求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一马发展公司贪污及洗黑钱控罪案展延的申请。

建议19日向高庭寻求指示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建议本案在本月19日开审当天,向高庭法官寻求进一步指示,以择定一马发展公司案的开审日。

联邦法院五司在聆听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另外4名法官为拿督斯里黄达华,拿督罗哈娜、丹斯里依德鲁斯、丹斯里阿查哈。

东姑麦润在念出判词时指出,联邦法院同意上诉庭的裁决,即有关的裁决并不存在错误。

她说,即便是高庭法官行使酌情权时,也没犯下任何错误。

“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干预以及指示高庭。”

展延一马发展公司案的上诉申请原本是由控辩双方所提出。但今早开庭时,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告诉联邦法院五司,基于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目前已进入尾声,控方相信此案能在本月16日完成审讯,因此撤回展延一马发展公司案的申请。

他也表示,但如果出现无法预测的情况,导致SRC国际公司洗钱案未能如期在本月16日完成审讯,控方会向高庭申请额外的审讯日期。

汤米:辩方需14天准备文件

汤米汤姆斯向五司指出,预计一马发展公司案可在本月28日正式开审。

他说,控方今日会移交相关文件给辩方,辩方也需要大约14天的时间准备审讯文件。

沙菲宜:10月才适合开审

较早前,沙菲宜在陈词时表示,辩方无法在本周五(16日)备妥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的陈词,因此他认为10月份才适合一马发展公司案开审。

他在约一个小时的陈词中多次强调,要确保审讯的公正,不能在SRC国际公司案未完成之前,就开审一马发展公司案,且这两起案件涉及同一名被告以及同一个辩护团队。

“我们(辩方)需要时间准备(SRC国际公司洗钱案)陈词,如果说一马发展公司案开始了,我们要如何准备陈词?”

他也说,承审一马发展公司案的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关注的是数据(关键绩效指标表现),要快速完成案件。

针对沙菲宜的陈词,东姑麦润表示,科林劳伦斯此前已表明,若SRC国际公司洗钱案还需要时间进行审讯,后者愿意伸缩性腾出一些时间供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讯。

“如果他(科林劳伦斯)只是关注数据,他就不会二度同意展延一马发展公司案,让路给SRC国际公司洗钱案。”

纳吉是于去年9月20日被控4项总额为22亿8000万令吉的贪污控状,以及21项涉嫌转移超过43亿令吉非法收益的控状,惟他否认有罪。

纳吉所面对的贪污控状,指他将疑似源自一马发展公司的22亿8000万令吉汇入其个人银行账户。

上诉庭是在本月5日维持高庭裁决,驳回控辩双方展延审讯的申请。

承审一马发展公司案的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较早同意将原定于4月15日开审的一马发展公司案展至5月14日,以优先处理SRC国际公司洗钱案。

二度让路审理SRC案

控方在今年5月初再次要求取得庭令展延一马发展公司案审讯,直到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结为止,因此高庭将原定于5月14日开审的一马发展公司案展延至8月19日,二度让路给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的审讯。

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目前传召第57名证人,也是最后一名证人,今午会继续交叉盘问该名证人。依据较早前安排的审讯日,本月16日将是最后一天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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