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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2019
妻:他是全家支柱·家暴男放了

(亚庇13日讯)丈夫拿手电筒打妻子被控上地庭,此案原定今日展开审讯,惟受害人已到警局销案,法庭宣判被告释放但不代表无罪(DNAA)。

被告菲利古托(35岁,自僱人士)被控于今年4月21日晚上7时,在吧巴甘榜曼达里保一间房屋内用手电筒殴打妻子(33岁),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武器致伤),并可与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同读。罪成可面对最高监禁2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者兼施。

此案于5月再次过堂时,被告不认罪,要求审讯,地庭法官诺哈菲莎择定今日审讯,惟开庭时,主控官莫哈末阿里副检察司告诉法官,基于受害人已到警局销案,他要求法官宣判被告释放但不代表无罪。

法官询问控方理由时,主控官表示,受害人是以被告乃家中经济支柱,不能失去生产能力为由,要求销案。法官于是宣判被告释放但不代表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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