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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2019
罗斯里:2018及2015年出国后·“聂法依沙 刘特佐 不曾返马”
作者: 石珮嘉

第57证人:反贪会总部特别行动小组高级助理专员

(吉隆坡13日讯)反贪会总部特别行动小组高级助理专员罗斯里胡先指出,根据其调查记录,SRC国际公司时任董事经理聂法依沙和大马华裔富商刘特佐分别于2018和2015年离开马来西亚后,就不曾回国。

他说,反贪会怀疑刘特佐和聂法依沙藏身的数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香港、澳门、泰国、印尼、缅甸和印度,并向这些国家与地区发出红色通报(red notice),但直到今日还无法缉捕两人归案。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进入第52天审讯。罗斯里胡先是本案第57名证人,今日第二度上庭供证。

聂法依沙大选前2天离国

罗斯里胡先在主控官依萨莫哈末尤索夫的引导下供证时指出,聂法依沙是于2018年5月7日(第14届全国大选前2天)离开马来西亚;刘特佐则是于2015年5月29日出国,两人不曾回国。

罗斯里胡先指出,根据移民局的资料显示,刘特佐最后的离境记录是于2015年5月29日通过梳邦机场第三终站离境;聂法依沙则是于2018年5月7日通过吉隆坡国际机场离开我国。

罗斯里胡先说,反贪会于2015年5月28日前往其位于槟城的住家寻找刘特佐但不果。

曾在阿布达比向刘特佐录供

他指出,反贪会曾于2015年10月17日在雅加达向聂法依沙录取口供,以及于2015年11月27日在阿布达比向刘特佐录取口供。

他说,基于两人在录口供时作出承诺,因此他和团队有信心刘特佐和聂法依沙会回来马来西亚协助调查案件,也没有施加保释条件。

罗斯里胡先也说,聂法依沙和刘特佐的护照已分别于2018年7月25日和2018年6月14日被有关当局撤销。

罗斯里胡先指他曾于2018年5月前往聂法依沙位于沙亚南和孟沙的住址寻找聂法依沙,也曾到法依沙位于沙亚南的办公室找他,但职员说他已经出国。

马去年通知刘特佐下落
港国际刑警找不到人  

罗斯里胡先说,大马当局去年通知香港国际刑警的全国中央局( National Central Bureaus)有关刘特佐的下落,但香港当局找不到他。

他说,刘特佐和一马发展公司案嫌犯陈金龙(译音)被指曾现身于香港的浅水湾,武吉安曼于2018年6月17日通过电邮向香港当局传达上述情资,并要求当局逮捕两人。 

他说,大马驻香港的总领事东姑希拉祖扎曼在2018年6月20日的信函中通知香港当局指刘特佐的护照已经被撤销,香港当局可以用非法入境的罪名逮捕刘特佐。

红色通报仍有效
疑藏身中港澳门泰印

罗斯里说,反贪会怀疑刘特佐和聂法依沙藏身的数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香港、澳门、泰国、印尼、缅甸和印度,去年6月向这些国家与地区发出红色通报(red notice),至今仍然有效。

他指反贪会是于2018年5月22日获吉隆坡推事庭发出逮捕令,寻求国际刑警组协助追查聂法依沙和刘特佐的下落。

他说,反贪会随后发出志期2018年5月24日的信函给予国际刑警组织,指刘特佐和聂法依沙等4人是红色通报的对象,其他两人是杜联成(Toh Lean Seng,译音),以及莫哈末里祖安。

国际刑警组织对这4人于2018年6月11日发出红色通报。

他指出,反贪会也向中美加勒比海区的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St Kitts and Nevis )求证刘特佐是否拥有该国公民权,至今对方还未有回应。

包括陈金龙等4人
刘同党3年内先后离马

罗斯里说,刘特佐的同党,包括一马公司(1MDB)案嫌犯陈金龙(译音)等4人于2015年至2018年间离开大马,至今未返国。

他证实反贪会也追查陈金龙、Terrence Geh、Jasmine Loo和Casey Tang的下落,该会于2018年5月到这4人住家搜查,他们都不在。

他说,后来证实陈金龙在2015年5月12日、Terrence Geh(2018年5月8日)、Jasmine Loo(2018年5月17)和Casey Tang(2018年5月17日)离开了大马。

他说,反贪会怀疑他们藏身于刘特佐落脚的国家或地区,6月通过武吉阿曼要求国际刑警组织在中国、香港、缅甸、印尼、泰国和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对这4人发出红色通报,惟至今没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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