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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2019
服刑青年监狱猝死‧高庭判家属获赔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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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玛鲁尼桑家属在高庭宣判后,在庭外与代表律师维斯华纳登(右三)等合影。右二是卡玛鲁查曼;左三是罗哈雅。

(怡保13日讯)巫裔青年在打巴监狱猝死案,怡保高庭裁定死者卡玛鲁尼桑家属获得15万令吉赔偿,答辩方也需支付1万2000令吉堂费及2000令吉殡葬费。

当年38岁的死者卡玛鲁尼桑(糖厂工人)在2014年3月7日,从大山脚被送到打巴监狱后翌日在狱中毙命,死者家属较后入秉法庭,起诉疏忽导致死者身亡的13造,包括打巴监狱长、全国总警长及政府。

怡保高庭司法专员安瑟隆今日聆听双方的结案陈词后,栽定死者曾遭非法扣留及因公务员疏忽,而宣判其家属就这两点各别获赔10万及5万令吉。

死者的兄长卡玛鲁查曼较后在法庭外接受媒体访问,就安瑟隆指法庭接受法医的死因报告,即死者是死于肺部感染,没有医药报告支持死者遭殴打的说法时表示,他们有人证证明弟弟在扣留期间曾被打,并会考虑就此案提出上诉。

死者因涉嫌私藏贼赃,而在刑事法典29条文下被控,结果罪成,被罚款800令吉或监禁14天代替,死者没有缴付罚款,选择服刑取代,并从槟城大山脚柏达城警局送往打巴监狱服刑 ,不料入狱翌日即离奇死亡。

家属的代表律师是维斯华纳登,而今天代表答辩方出庭的是联邦律师赛夫尼占。死者的母亲罗哈雅及其他亲人今日也有现身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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