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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2019
税收局:虽针对案件上诉·纳吉仍须缴16.9亿欠税

(马新社档案图)

(吉隆坡13日讯)内陆税收局强调,尽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针对被追讨税务案件上诉,但是他仍然需要缴付16亿9000万令吉的拖欠税款。

马新社报道,内陆税收局监管单位助理主任希亚慕丁(42岁)在其宣誓书说,根据1967年个人所得税法令第103条文,只要是已到期的税务在发出缴税通告后都必须缴付,不管有关人士是否针对有关通告上诉。

其宣誓书于本月9日入禀,这是关于政府起诉纳吉,并追讨他拖欠2011至2017年税务的案件。

过后可民事诉讼索回

希亚慕丁也说,在上述法令第106(1)条文下也阐明,任何到期的税务都必须缴付,在这之后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税收局索回。

“我也要强调,在该法令第106(3)条文下阐明对于通过民事诉讼索回已缴付的税务程序,法庭不可以受理任何关于索回的税务总额的超出数额、估算不正确、正在上诉中或不正确调高的上诉申请。”

他说,相信作为答辩人的纳吉在申诉中并没有合格的辩护申诉,因为起诉方税收局有权追讨该税务。

“我要强调由于追税通告(附加)已在3月25日完好的交给答辩人,显然答辩人已经受到通知关于这笔向他征收的税务数额,以及他可以缴税的地点,以及关于税率上升及税务上诉的事项。

“因此该需要缴付的税务仍然拖欠,而答辩人必须缴付。”

税收局申请司法检讨

另外,内陆税收局也针对同一个案件,即追讨16亿9287万2924令吉83仙税务案件申请司法检讨,而媒体今日已经获得相关文件的副本。

纳吉是在本月8日向法庭申请暂缓执行追讨16亿9000万令吉,以便等待他对税收局的税务评估上诉案审理。

政府是在6月25日起诉纳吉追讨上述拖欠的税务,其中包括1年5%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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