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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8/2019
证据不足.拥毒案2被告释放

(美里14日讯)2名华裔男子涉及拥毒,由于证据不足,法官史堤利迪哥宣判2人当场释放,但不代表无罪,案件仍可重新提控。

邱姓被告(36岁)及胡姓被告(32岁)涉及5月15日晚上10时15分在百利达商业中心一带遭执法单位搜出藏有35.29克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A(2)条文,并与34条文同读。

2名被告也在5月15日晚上10时15分在相同地点遭警方搜出藏有1.38克大麻,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6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罚可被判罚款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2人因拥有8.04克毒品及8.13克摇头丸,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及39A(1)条文。

凡涉及上述条文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2至5年,并可另加鞭笞3至9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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