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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9
SRC案第57名证人·​罗斯里:录供出示文件供核实·纳吉确认是他的签名

罗斯里胡先准备上庭接受控方的盘问。

(吉隆坡19日讯)反贪会总部特别行动小组高级助理专员罗斯里胡先说,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反贪会向他录供时核实相关文件上的签名,确认有关的签名是属于他的。

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进入第54天审讯。罗斯里胡先是本案第57名证人,于今日第三度上庭供证。

罗斯里胡先在接受主控官拿督苏海米伊布拉欣副检察司的盘问时说,反贪会分别于2015年12月5日、2018年5月22日及2018年5月24日向纳吉录取口供。

苏海米询问罗斯里,是否曾向纳吉核实向他出示的文件上的签名是否属于他,罗斯里说,纳吉核实有关签名,没有否认。

“所有文件都向纳吉出示,他证实有关签名是属于他的,并没有否认。”

沙菲宜:出示证明否则只是传言

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说,辩方目前还未针对证人的上述回答提出反对,只是要记录在案,除非能出示文件证明证人的说法,否则有关言论只是传言。

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表示,控方会在适当的时间提呈相关的文件。

较早前,沙菲宜于今年4月份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曾主张纳吉的银行账户被银行内部及外部人士包括刘特佐操纵;纳吉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签文件。

此外,罗斯里胡先在今日供证时也证实,SRC国际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曾于2014年1月20日致函给予大马银行拉惹朱兰分行经理,以批准大马富商刘特佐伙伴Kee Kok Thiam,将现金汇入纳吉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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