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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9
第57证人:反贪会特别行动组高级助理·罗斯里:没看过《华尔街》报道·依《砂报告》报道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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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的第57名证人罗斯里胡先。

(吉隆坡20日讯)反贪会特别行动组高级助理专员,也是SRC公司案查案官的罗斯里胡先承认,《砂拉越报告》2015年7月2日的一篇报道是反贪会调查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的依据,而不是《华尔街日报》的报道。

他表示不曾看过或被展示过《华尔街日报》的2015年7月2日的报道。

有关的《砂拉越报告》报道是在2015年7月2日刊出,标题为SENSATIONAL FINDINGS! – Prime Minister Najib Razak's Personal Accounts Linked To 1MDB Money Trail(惊人发现!──首相纳吉的个人户头和一马公司资金去向有关)。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进入第55天审讯,第57名证人罗斯里胡先在接受哈威德吉星的交叉盘问时,如是指出。

不曾见过主编克莱尔

罗斯里说,他未曾见过《砂拉越报告》的主编克莱尔,他也没有指示其下属官员会见克莱尔。

询及克莱尔的《砂拉越报告》为何会刊出有关报道,他表示没有去调查。

哈威德吉星要求把有关的《砂拉越报告》报道标注为呈堂证据,受到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反对,但法官纳兹兰听取双方的理据后同意把有关报道列为证据。

《华尔街》《砂报告》同日揭发

纳吉涉及的7亿美元捐款案是《华尔街日报》与《砂拉越报告》在2015年7月3日所揭发。有关报道指7亿美元分两轮汇入时任首相纳吉的私人账户。

反贪会将此案分别以两宗案,即“捐款案”与“SRC案”进行调查。

指没泄露银行文件

哈威德吉星质疑《砂拉越报告》报道的资料来源。他说,《砂拉越报告》于2015年7月2日刊登了有关SRC国际公司的报道,而反贪会在数天后,即7月6日才展开调查。

他询问罗斯里,其调查团队是否有针对银行文件可能泄漏的问题展开调查,罗斯里表示没有。

他表示不知道有关文件是如何泄漏的,也不知道其他机构是否有调查此事。

他说,他没有问这些文件是如何泄漏,如果是从其调查中泄漏,那么就是非常严重的事,他重申有关文件不是从他这边泄漏。

他说,调查团队的重点是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刑事法典,以及2001年反洗黑钱与反恐融资法令(AMLA)下的罪行。

针对哈威德吉星的询问,即《砂拉越报告》的有关报道是2015年7月2日,里面附上相关的银行文件,所以,反贪会的调查是否有可能被操纵的说法,罗斯里表示不认同。

哈威德吉星:“在调查中,你到银行进行搜查,这意味着在你的团队去那里获取文件之前,已经存在这些银行文件泄露(给《砂拉越报告》)的情况。”

罗斯里:“以此情况而言,我们可以做此假设,但我不知道。”

反贪会完成调查后
建议刑事提控纳吉

罗斯里胡先说,反贪会于2018年6月12日完成SRC公司洗黑钱案的调查后,建议刑事提控前首相纳吉。

他说,反贪会法证会计组的官员柏兰拉治于2015年7月3日投报,而他的上司,即特别行动组主任拿督巴哈里末辛于7月6日口头委任他为此案的查案官。

他说,调查报告于2018年6月12日完成后,他在同一天把调查报告递交到总检察署;之后,他见过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一、两次。

他说,其调查工作获得彭亨、柔佛、槟城和沙巴同僚的从旁协助,他表示知道除了反贪会,国家银行和警方也有在调查一马公司(1MDB)、SRC公司和纳吉的账户。

受委前没参与调查

他说,在他受委为查案官之前,他没有参与2015年7月3日,反贪会对SRC公司的搜查行动。

他说,在此之前,他不曾参与针对纳吉的账户、涉及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Putra Perdana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和Permai Binaraya私人有限公司的任何调查工作。也不曾参与一个大马公司(1MDB)的调查工作。

罗斯里胡先说,他并没有接收到辩方的任何文件,指他所取得的相关银行文件上的签名并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签名。

他昨日接受主控官拿督苏海米伊布拉欣副检察司的盘问时说,反贪会分别于2015年12月5日、2018年5月22日及2018年5月24日向纳吉录取口供,而纳吉在核实相关文件上的签名时,确认有关签名属于他的。

苏海米今日向罗斯里求证,作为本案调查官,是否有接收过辩方的文件,指相关银行文件上的签名并非属于纳吉的,或是被伪造置入的签名,罗斯里表示没有收到过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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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向摄影记者挥手。

反贪会出示余静萍通讯记录
“刘特佐否认是他” 

罗斯里指出,反贪会于2015年在阿布达比向大马富商刘特佐录取口供时,后者否认他是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的黑莓手机通讯记录中的其中一人。

辩方律师哈威德吉星德今日交叉盘问罗斯里,是否曾向刘特佐展示余静萍(本案第54名证人)的黑莓手机通讯记录。

罗斯里表示,反贪会调查官于2015年在阿布达比向刘特佐录取口供时,向刘特佐展示余静萍的黑莓手机通讯记录,但刘特佐否认他是有关黑莓手机通讯记录的其中一人。

罗斯里指出,反贪会就此案件向余静萍录取了六次口供,第一次是在2015年8月份,最后一次是在2018年6月12日。

罗斯里表示,余静萍第一次录取口供时,没有向反贪会出示黑莓手机的通讯记录。

问70证人录供次数引不满

哈威德吉星就大约70名就此案被反贪会传召录供的人士名单,盘问罗斯里这些人士的录供日期和次数,引来控方不满,双方一度发生争辩。

罗斯里接受哈威德吉星盘问时说,指他传召了193名证人录取口供,最后一次是在今年5月传召本案第46名证人,即国家银行金融情报和执法部数码鉴证组分析员苏再里兹曼。

哈威德吉星就大约70名就此案被反贪会传召录供的人士名单,盘问罗斯里这些人士的录供日期和次数,当中包括大马银行前客户经理余静萍(本案第54名证人)、大马富商刘特佐、SRC国际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SRC国际公司前董事拿督苏博(本案第42名证人)、时任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洁蒂等等。

根据罗斯里的供词,反贪会传召相关人士录口供的日期是介于2015至2019年期间,时任国家银行总裁洁蒂是在纳吉于去年被控后,被反贪会传召录供。

反贪会没传召兰吉星

罗斯里指出,反贪会并未传召本案第56名证人录取口供,即前交通部长敦林良实诽谤案的代表律师兰吉星。

“我是在兰吉星被传召出庭供证前一个星期,才知道兰吉星会出庭供证。”

惟哈威德吉星的盘问方式,遭到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的反对,指不应该问证人其他人士被传召录取口供的日期以及这些人士的名单,所有相关人士已被传召上庭供证。

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说,辩方需要了解案件调查的性质,也有权知道调查过程是否公平。

希旦峇兰表示,辩方必须呈现这番盘问是否存在关联性。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允许哈威德吉星继续盘问。

哈威德吉星接着问罗斯里有关刘特佐的口供内容时,再次遭到希旦峇兰的反对。

希旦峇兰指出,辩方不能通过反贪会调查官(罗斯里胡先),询问其他人的口供内容。

莫哈末纳兹兰指示哈威德吉星继续下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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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的辩护律师沙菲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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