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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2019
家庭纠纷如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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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凯业律师开讲

当了律师几年,纠纷、争执、争议、争吵见了不少。当中有夫妻、伙伴、朋友、兄弟、邻里一夕之间成了仇人,分外眼红。

当中最揪心的,还是家人变仇人。不知是否应验了那句俗语,不是冤家不聚头。来到这个世上聚在一起成了家人,前世冤家今世聚在一起要有个了断。

话说,六七十年代在一个华埠小镇,住着一个商贾家庭。这商贾坐拥埠中土地几百亩,身家百万。可惜的是好景不长,就在70年代去世了。那时的人们,哪知道什么叫财产分配,也不懂什么是遗嘱,后人更不懂得要如何处理该笔遗产。只有遗孀申请一纸管理证书就得了。母亲大人还在世之时,还算风平浪静。母亲总归还得百年归老,兄弟们却还是不知如何处理遗产事宜。

依1958年遗产分配法第六条分配

其实在没遗嘱情况下,也没什么好争议,没有好像港剧那般的大家族争家产。所有家产其实都得依照1958年遗产分配法第六条分配。可是兄弟阋墙,单单争执管理人就已经僵持不下,对薄公堂。

另一个例子是父子共同经营一摊小生意。生意上,有时难免会有意见相左。两父子嘛,哪有隔夜仇?可是仇恨一点一滴的慢慢累积,到达一个爆发点后,就犹如黄河之水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因为受到情绪的影响,吵架时所说的话很多时候都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很多难听的话就脱口而出。说出的话就好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破坏感情,父子心中都有了一根刺。再下去,拆伙是肯定。如果拆伙后还能让两父子私下和好,那也不是坏事,更糟的却是拆了伙,父子之情却也不再。

法律无情 亲情更无价

这两个只是看过犹如繁星般多的例子里的两例。对我来说,其实大多这类的争议都不大,大家各退让一步就海阔天空了。法律无情,亲情更无价啊。

这类型的案件,如果来到法官面前,很多时候法官也是叹一口气再劝喻双方和解。因为这事儿一旦下了判决,对两方都造成伤害。

成为一家人可能是几世修来的缘分,成为陌路人可能就是那一点的执着和那一点的冲动。本来一家人可以在一起和乐融融,却因为一些争吵却再也不相往来,正好就应验那句俗语,“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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