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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2019
李彩婷.轻生,勿耸动报道

轻生问题层出不穷,最近再添一宗疑家庭问题成导火线,母亲带着儿女跃楼的悲剧。

其实,自杀行为是会“传染”的,尤其媒体在报道轻生新闻上,有着巨大的影响力,若报道过于煽情、过于曝露细节,都会让处于轻生边缘的人看了,加速寻死的念头,或做出“模仿”。

今年令自己留下深刻的自杀事件,是一则打着“为一碗蛋花汤而企图轻生的少女”新闻,媒体“夸大”描述了少女因奶奶只做了蛋花汤给弟弟,而没有做给她,在一时冲动下,自寻短见,庆幸最终她能获救。

事实上,这名少女患有忧郁症,她饱受了病痛的折磨,蛋花汤只是众多压力因素之一。

报道真实新闻,是媒体基本原则,但,上述的新闻,无疑违背了新闻基本原则,能够理解的,或许是媒体希望能吸引更多眼球,也或许受到各种现实因素的影响,才做出了偏离原则的报道。

曾经听过辅导员提到,媒体在报导轻生课题上,若下笔拿捏不当,往往都会促使社会掀起“效应”,诱发了徘徊在生死边缘者的人去自寻短见。

辅导员列出了常见媒体的呈现手法,包括把自杀新闻做成头条,并加以凄美化,例如一对情侣双双跳湖殉情,这会让有意轻生的情人觉得,结束生命是一种凄美。

而且,报道死者自杀的地点、描述死者寻死方式,是等同教育欲轻生者如何寻死,也为他们提供了选择自杀的方法。同时,刊登家属丧礼、痛哭的照片,让带有报复心态的轻生者看了,更决心一死,以让身边人后悔一辈子。

辅导员甚至提到,媒体报道轻生者寻死的原因,例如为情自杀、压力巨大等,让同病相怜的轻生者也会仿效寻死。

所以,作为媒体人,其实应该改变呈现自杀新闻的方式,只有改变写法,自杀新闻对社会的负面冲击,才会减低。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在自杀新闻的报道方式上,媒体可以做出“六不”与“六要”的原则,“六不”是:不刊登照片或自杀遗书、不报道自杀方式的细节、不简化自杀的原因、不将自杀光荣化或耸动化、不要使用宗教或文化的刻板印象来解读、不要过度责备。

至于“六要”是:当报道事件时,与医疗卫生专家密切讨论;提到自杀时,用“自杀身亡”而不要用“自杀成功”的字眼;只报道相关资讯,且刊登在内页而非头版;凸显不用自杀的其他解决方法;提供与自杀防治有关的求助专线与社区资源;报道危险指标以及可能的警讯征兆。

我们都知道自杀不能解决问题,要如何让轻生者打消念头,需要靠各方的合力去引导,而媒体这块,能做的是多报道一些走过自杀低谷、在后来却豁然开朗生活的成功案例,让拥有轻生之念者,能重新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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