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31日讯)汝来和文丁地区的学校外,出现“香烟糖”(ghost smoke)的踪迹,执法人员接获情报后,马上展开取缔行动,充公所有“香烟糖”。
森州卫生、环境、消费人事务行动理事会主席威拉班强调,森州政府严正看待“香烟糖”和电子烟课题,绝不允许“香烟糖”和电子烟入侵校园。
若贩卖“香烟糖”马上充公
他说,一旦发现任何商家贩卖“香烟糖”给18岁以下的青少年,执法单位将会马上充公相关“香烟糖”。
他坦言,由于现时仍未有任何与“香烟糖”有关的法令,所以执法人员最多仅能充公“香烟糖”,并不能对该商家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也是乐巴州议员的威拉班接受《花城》社区报访问时指出,当全国各地爆发“香烟糖”风波时,他曾接获投诉,指有商家在文丁和汝来一带的学校前兜售“香烟糖”,当执法人员前往展开突击行动时,确实发现有商家售卖“香烟糖”,于是马上充公。
学生经常服食会上瘾
据他向卫生部了解,“香烟糖”只属于糖果,并非香烟,而且它没含有尼古丁。
“不过,当学生经常服食香烟糖,就会使到他们上瘾,往后就有可能会演变成吸烟。”
他呼吁民众,一旦发现任何人兜售“香烟糖”予学生,可马上向森州卫生局或森州贸消局投报,以便执法人员可采取行动。
威拉班:没再接获民众投诉
威拉班指出,森州早于7月23日,就依据1980年价格控制命令(厂商、进口商、出口商及批发商标签)采取相对行动。
他透露,有关当局在当时共出动7名执法官员,抽样式地在芙蓉县学校展开突击检查行动,他们分别前往斯里安邦岸国中、安邦岸国小、武吉甲巴央国中、芙蓉新城国小、芙蓉达城国小等学校展开突击检查行动。
他说,在调查后,官员发现当“电子烟”风波爆发后,以及在校方的劝告下,商家们已不再售卖“香烟糖”。
“因此,在官员们展开突击行动时,也没有再接获民众的投诉。”
他说,在上述法令下,所有包装产品都必须根据该法令所订下的条规生产,才可在市面上兜售。
威拉班:须依据指南卖电子烟
威拉班指出,为控制电子烟活动,贸消部早在去年4月1日发出相关电子烟的贩卖指南,商家们必须依据指南,才可贩卖电子烟,否则执法单位有权向商家采取行动。
他说,贸消部和卫生部正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单位合作,以商讨所有有关电子烟的课题。
“这包括将草拟一个新法案,以管制烟草和吸烟活动,包括电子烟。”
他透露,新法案预计将在来临的国会中,由卫生部提呈。
他说,贸消部将会提升与卫生部、关税局和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合作力度,以解决电子烟在青少年社群中继续泛滥的问题。
据他了解,“香烟糖”并不属于电子烟行列,唯贸消部仍会与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品质组合作,以确保“香烟糖”的贩卖活动符合现有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