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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2019
星洲报道获得重视·“捐1千须呈报”撤回

林冠英说,他早上看到星洲日报封面独家的报道后,就马上下令内陆税收局改回原来的捐款者呈报条规。

(槟城1日讯)星洲日报今日封面的独家报道获财政部长林冠英的重视,他宣布已下令内陆税收局修改,即恢复原定条规,捐款5000令吉或以上者,才需提呈资料给该局。

“我今早看到报纸的报道后,就马上下令改回原来的条规。”

本报今日报道,自政府今年5月15日修改《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获批指南》后,在一年内捐款1000令吉(之前是5000令吉)或以上款项给慈善机构或基金会者,受惠机构必须把捐款人的完整资料提呈给内陆税收局。

林冠英今日在槟城出席活动时说,内陆税收局有权修改上述条规,但部长也有权力修改。

捐5000以上才呈报税收局

他说,他也不责怪内陆税收局,毕竟有关修改也是为了确保廉洁,避免捐款来源不明的情况,若是几千令吉“不用讲”,但若是上亿令吉的捐款则得调查。

“这也符合首相敦马哈迪说,我们永远不会让类似1MDB的丑闻再发生。我们要捉大鱼,而不是江鱼仔。”

林冠英说,政府若是发现有任何需要修改的地方,都会做出纠正。

过去,受惠机构需把一年捐款5000令吉或以上人士的资料提呈给内陆税收局,今年5月15日修改《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 条文获批指南》后,把需呈报的名单下调到1000令吉的捐款者。

国内慈善机构已在过去两三个月内陆续接到当局发出的信函,提醒他们有关新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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