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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2019
【放生还是放死】别好心做坏事──认清本地与外来物种
作者: 叶洢颖(副刊记者)

可能你会想:湖和池塘面积有限,容不下源源不断的鱼,

那将它们放入会流动的河里或让它们回归大海是不是就没问题了?

然而,首先会面对第一个问题是,你是否能确定你所要放生的鱼和龟是属于淡水还是咸水,又或者是陆地生物?

报道:本刊 叶洢颖

在社交媒体上曾流传一个视频,一名男子在海边放生一只乌龟,只见乌龟不断往陆地的方向爬,男子认为乌龟频频爬上岸是因为感恩不舍,于是一把抓起乌龟往海里扔,并大喊着:“你回家吧!”

可是后来网民发现,那实际上是一只身体构造不适合游泳的陆龟,也就是说那只乌龟最终或遭淹死的命运。

就算你已经厘清它们是属于哪种习性的动物后,还必须确认它们是不是外来物种。

2015年,两个英国华人买了361只龙虾和350只螃蟹在布赖顿海岸放生,结果后来发现这逾700只的水产是美国的物种,英国根本没有。

当地的海洋组织只好耗资上千万英镑打捞这些外来水产,可是只成功打捞了三百多只,其中一些龙虾已经怀卵,后来两人相继被起诉。一次放生,让他们不但面对1万5000英镑的罚款,还对海洋的生态环境造成难以估计的破坏。

如今,马来西亚也同样面临这样的生态灾难。

博特拉大学环境研究学院环境管理系讲师尤索夫博士通过电邮回复指出,马来西亚渔业局规定有至少30种非原生鱼类是禁止放入公共水域,而最常被用来放生的塘虱就恰恰榜上有名。

“塘虱(African catfish,非洲鲶鱼)是入侵物种。即使是本地的鱼类,民众在放归野外的时候也要征求有关当局的建议,因为他们的行为会对环境和动物造成冲击。”

他提到,有的鱼类比如金鱼是不适合放生,这是由于它们并非野生物种;再来,像是鲤鱼会与本地的物种竞争资源,进一步挤压本地物种的生存空间。

“许多本地科学家已经针对外来物种入侵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研究,尽管没有确切的数字,但是根据垂钓者的观察显示,大量外来物种如罗汉鱼出现的同时,本地物种也渐渐消失。”

马来西亚渔业局也在电邮回复中证实尤索夫的说法。

电邮中提到,释放外来物种会对马来西亚水域的多样性、栖息地和本地鱼类的平衡产生不利的后果。

“这些外来的鱼种将会不断繁殖,可能会成为本地水域的统治者,会危害本地原有的鱼种。”

同时,它们亦有可能会引入未知的疾病,变成公共水域传染病的源头,进而导致本地鱼类数量锐减,造成内陆渔民的收入萎缩。

根据2015年外来鱼种与本地鱼种盘点研究发现,在马来西亚公共水域分布最广的外来鱼种是非洲鲶鱼(Keli Afrika,即African catfish,又称塘虱)、孔雀鲈(Peacock Bass,又称皇帝鱼)、罗非鱼(Tilapia Gift,又称非洲鱼)以及下口鲶(Hypostomus Plecostomus,又名琵琶鼠,ikan Bandaraya)。

其中又以非洲鲶鱼、罗非鱼以及下口鲶最让人头疼,其原因如下:

●非洲鲶鱼:以进食小鱼、小虾以及水生植物维生,具有攻击性且成长速度快,足以干扰一个地方的自然生态系统;

●罗非鱼:适应性很强,一年365天皆可繁殖,生长迅速,在交配季节捍卫领域时会极具攻击性,从而与本地原生鱼种形成生存空间和食物方面的竞争;

●下口鲶:繁殖快,可以生活在水质低的环境里,没有天敌,喜欢在河边挖洞。当没有藻类可吃的时候,会攻击其他鱼种和鱼卵。

在这几种鱼类中,塘虱占据放生者的宠儿排行榜第一位,主要是因为价格便宜,1公斤可能才4至5令吉,所以深获放生者的青睐,动辄50公斤的塘虱往河流湖泊里倒,无疑是将一大群老虎放生到羊栏里,后果不堪设想。

尤索夫认为,放生的意图是好的,但是他们必须意识到对人类来说是“好”的,也不一定对物种或环境也是好的。(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在河流放生外来鱼种,将面对罚款或监禁

尤索夫认为,放生的意图是好的,但是他们必须意识到对人类来说是“好”的,不一定对物种或环境也是好的。

“公众需要知道我们的生态系统是很脆弱的。我们大部分的水体已经污染,我们再也不能继续如常去这么做了。无论我们的意图多么高尚,我们一定要研究我们的行为造成的冲击。”

他强调,引入某些品种进入一个新区域时,肯定会影响现存的物种。若想要放生,他给予3个建议作为参考:

(一)必须确定这是本地物种;

(二)确保动物来自可信和可持续性的方式获得,而非从野外捕获,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对动物造成伤害等等;

(三)放生地点如河流或湖泊需有利于物种的长期可持续性。

不过,他坚持无论是放生何种动物,都必须获得执法单位的许可。

而作为执法单位的马来西亚渔业局表示,如果有任何组织想要举办放生活动,必须先联系当地的渔业局咨询详情以及深入的放归步骤。

他们也提醒售卖观赏鱼类以及养殖鱼场的业者要承担保护水域生态系统的责任,切勿释放1990年和2011年渔业规则表上列明的禁放鱼类。

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有关当局在全国一共690处店铺和养鱼场展开检查,而充公的记录约有17宗。

“渔业局建议修订国家渔业(河流)法规,以便可以管控放生外来鱼种的活动,可以采取有效的执法。”

当然,公共领域里出现的外来鱼种比如花罗汉并不完全是因为“放生”活动的缘故,亦有可能是一些饲主无法承担费用或三分钟热度后弃养的。

面对这种情况,民众可联络当地的渔业局前去处理,否则在1985年渔业法令下,放生非本土鱼入河流者可面对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不懂就要问

放生鱼类如此麻烦,那就选择放生陆地生物或鸟类?

除了鱼类,还有各种令人意想不到的动物被放生,在网上搜索“放生”会发现在世界各地只要有华人的地方,毒蛇、毒蝎、鳄鱼都可能在放生名单里。

比如原本分布在东南亚沿海至澳洲北部,一口就能咬碎海龟的硬甲和野牛骨头的湾鳄出现在中国长沙的一所中学操场上;合肥天鹅湖出现泰国的暹罗鳄;在有人聚居的山区放生毒蛇;毫无野外生存能力的竹鼠被放生到山林等等。

如此奇葩得让人窒息的操作,究竟是想护生抑或是想杀生?

马来西亚半岛野生动物及国家公园局(PERHILITAN)总监拿督阿都卡迪指出,如果是陆地生物是属于掠食者一类的,必然不允许放生。

“而他们一般放生的鸟类是绣眼鸟科(Mata Putih)倒是本地物种,可是即便是买方也必须要申请执照。”

他提醒民众作为马来西亚人,应该要具备公民意识,在放生任何动物之前理应先咨询有关当局,而非以“不知道”作为推卸责任的理由。

虽然善意能让世界变得美好,可是盲目或无知会让我们的小善变成大恶。放生前不妨先停一停、想一想,在有关当局的指导或协助动物回归大自然,才是真正的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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