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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19
空运私烟仍难逃法网‧关税局2个月起5批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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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古那英(左四)宣布关税局中区侦破5宗涉嫌来自同一伙人马的走私香烟案。

(雪邦11日讯)不法分子弃“水路”改用运费更高的空运,但还是难逃法网!关税局2个月内起获5批总值678万令吉的走私香烟。

关税局中区副总监拿督祖古那英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关税局侦破上述5宗走私香烟案详情时指出,关税局执法人员分别于8月6日、8月14日、9月3日及9月10日,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自由商业区(FCZ) 货仓成功“拦截”这些分批从新加坡和寮国运入我国境内的走私香烟,点算后证实香烟共为35万2000包。

涉逃税总额约593万

他指出,这批香烟价值89万8000令吉,而涉及逃税总额则高达约593万令吉。

他说,不法分子运送时,皆以“普通商业货品”、服装、零件、杂货等标签注明,通过空运方式寄出,企图蒙混过关。

最终目的地是大马

根据关税局提供的调查报告显示,执法人员于上述日期,分别起获的香烟皆来自不同的牌子,调查中也发现,这些主要从新加坡及寮国入境大马的香烟,最终目的地是在大马,这也意味著,这批香烟若没有被截获,最终会流入大马本土市场。

“这些香烟并不是从大马转运到其他国家,不法分子最终目的,是觊觎大马的走私香烟市场!”

他指出,调查人员试图从香烟的邮寄地址进行调查,随后发现所有邮寄地址皆为虚假地址,因此,关税局也无法从相关地址中获得有效的信息。

分批出货试“水温”

由于上述5批走私香烟的作案手法相同,故不排除这是来自同一帮人马所为,不法分子为了避免被关税局一次性扫荡所有的走私烟,采用了分批出货的方式来测试“水温”,以期会有“漏网之鱼”能逃过法眼,流入市场。

关税局将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及135(1)(v)条文,即没有合法进口准证来调查此案,在上述条文中,被控一旦罪成,被告将面临不少于10倍货物总值或10万令吉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后者条文的刑罚则为不少于20倍货物总值或20万令吉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祖古那英呼吁民众一旦发现涉嫌走私或非法货品如爆炸物、毒品、香烟、酒精饮品等,联络关税局举报热线1-800-88-8855.

那英:空运私烟较罕见

祖古那英说,关税局以往虽曾截获过空运入境的走私香烟,不过,都是小批量,但这次在短短2个月中,就有5批为数不少的走私香烟,这也是极为罕见的走私香烟“门路”。

他解释,不法分子一般通过海运入境港口,因为,相对于空运,海运的费用更低,符合不法分子的成本考量。

他说,关税局月前成立了香烟与酒精饮品专案组,负责监管各大小港口取缔相关货品,因此,相信不法分子因此通过空运,标注为普通商品,企图蒙混过关。

“空运的费用价格约1公斤30令吉,相比海运运费贵了不少,但港口关卡新增了专案组,令不法分子被逼弃‘水路’,改用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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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放弃“水路”,以更昂贵运费的空运,企图将走私烟运入大马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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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古那英(左三)向媒体展示当局执法人员起获的香烟。左一起为尼扎慕丁及瓦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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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局中区2个月内共侦破5宗走私烟案件,起获总值678万令吉的各品牌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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