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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2019
购土著开放单位‧地契却注明Hakmilik Sementara……

黄先生说,他供完排屋的贷款,并且办理好房贷解押手续,将地契赎回来,可是,发现地契上印有“Hakmilik Sementara”的字眼。他不理解,为何供完房屋贷款,却领了一张印有“Hakmilik Sementara”字眼的地契。

他补充,当年向发展商购买时,这间房屋是土著开放单位,这“Hakmilik Sementara”的字眼,是否与土著开放单位有关?

请问:1.“Hakmilik Sementara”的地契,是否意味房屋的拥有、是属于“临时拥有权”?

2.假如日后要脱售上述房屋,是否会有麻烦或困难?

3.万一是与土著开放单位有关,是否只能脱售给土著买家?

答:林若辉律师表示,地契上的“Hakmilik Sementara”字眼并非意味“临时拥有权”,土地局在地契挂上有关字眼,主要是土地局还未正式测量有关土地,地契上所志明的面积,是发展商本身的测量师,针对有关土地进行测量后得出的尺寸。

土地局本身的负责人测量后,才会发出正式地契,“Hakmilik Sementara”在英文解释为“QualifiedTitle”,可以用来进行买卖、申请产业贷款。

林律师表示,这位读者如果能向发展商领取当初他们申请开放土著单位、获批准的信件,证明有关单位已转为非土著单位,或许可以让自己比较安心。

如果肯定是有获批准的信件,日后想要脱售给非土著当然不会有问题,不一定需要脱售给土著买家,只是,每个州的土地局或州政府,可能会有一些设限,是否还需再提出申请批准,最好是向产业坐落州属的司法专业人士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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