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8日讯)妇女及家庭发展部副部长杨巧双表示,内政部已经承诺将会检讨无国籍儿童公民权的法令,惟修改法令一事不属于妇女部的职责范围,因此她未能承诺落实的期限。
她今日出席外籍夫妻支援小组(FSSG)所举办的“性别平等公民权论坛”时致辞指出,该部已在4月开始召开数项会议,商讨有关无国籍儿童应有的权益,检阅无国籍儿童所面临的问题,并拟定了5项诉求,敦促内政部尽速修改无国籍儿童公民权的法令,让无国籍儿童获取公民权。
要求DNA报告成证据
“这5项诉求包括,允许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作为让马来西亚公民的孩子获得公民权的证据、让居住在社会福利局(JKM)的婴儿优先获得公民权、马来西亚公民籍母亲在海外产下的孩子可获得公民权、拥有马来西亚籍父母领养的孩子自动获得公民权、驳回申请须说明原因。”
她说,我国在修改法令,把投票年龄降低至18岁并没有遇到太多阻难,因此她相信,只要该部继续推动,修改无国籍儿童公民权法令也能够顺利进行。
杨巧双较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该部已经与内政部会面商讨有关问题,内政部承诺会审查法令,惟修改法令一事并不属于该部的职责范围,因此她未能承诺落实的期限。
“若马来西亚公民娶了外国女性并在海外产子,他们的孩子将会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但拥有马来西亚公民权的女性嫁给外国男性并在海外产子,他们的孩子无法自动获得公民权,必须提出申请。”
助杜绝黑市贩卖儿童
她补充,让拥马来西亚公民领养的孩子自动获得公民权,可以有效地杜绝黑市贩卖儿童问题。
她强调,儿童公民权问题会为家庭带来庞大压力,父母与孩子所面对的种种问题,包括医疗、教育等方面的障碍,都会为家庭带来许多困扰,她只希望联邦宪法,可以对家庭及儿童更为友善。
“性别平等公民权论坛”邀请多位面对孩子公民权问题的母亲出席,提倡修订联邦宪法,让马来西亚女公民在海外诞下的孩子,一样拥有马来西亚公民的平等权益。
出席嘉宾包括妇女及家庭发展部(政策和策略规划组)秘书蔡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