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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9/2019
贩卖大马卡案·控方申请移交高庭审·6被告辩护律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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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被告被押往地庭。

(槟城18日讯)贩卖大马卡案而被控的6名被告今日过堂,主控官申请将控状是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的案件移交高庭审讯,但遭6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反对。

辩护律师基于地庭下判权限可达20年刑罚,而上述条文的刑罚仅7至15年,因此反对移交高庭。

地庭26及27日聆听陈词

地庭法官定于本月26日下午及27日早上,聆听控辩双方律师陈词。

6名被告分别是国民登记局槟分局助理局长莫哈末法依祖、黎振华、罗展昌、钱冠才、叶清华及法依扎陈。(人名皆译音)

莫哈末法依祖今日过堂时要求申请撤换律师,由原本的苏金达巴星换成希山纳兹尔。

另外,黎振华的律师雷尔提及,其当事人在被扣查期间,不止遭人殴打及吐痰,还被逼签署不知名内容的文件,要求法官允许其当事人报案获准。

2名地庭法官分别是罗莎哈和马兹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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