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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2019
控贿赂东姑安南100万认罪·陈英文缴150万罚款

(吉隆坡18日讯)昨日被控于2013年向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提供100万令吉贿金而被判罚款150万令吉的商人拿督陈英文,已于今日到高庭缴付罚款。

马新社报道,根据记者的检查,陈英文是在今早10时36分到法庭柜台缴交150万令吉罚款。

或成东姑安南案控方证人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昨日在下判时谕令对交替控状俯首认罪的陈英文需于今天缴交罚款,否则将以坐牢1年代替。此案主控官也透露东姑安南案件的审讯将如期进行,陈英文可能成控方证人。

房地产发展商陈英文被控于2013年向时任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69岁)提供100万令吉贿金,并通过北干那那工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大众银行支票,汇入东姑安南的联昌银行户头。

控状指陈英文此举是要回报东姑安南批准其公司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如今为Paragon City发展私人有限公司)的申请,以提高士马勒路发展计划的容量。

鉴此,他被指于2013年12月27日在敦依斯迈路布特拉世界贸易中心的联昌银行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串谋),与刑事法典第165条文(贿赂)同读,罪成可被判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交替控状则指出,陈英文与作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的东姑安南串谋犯罪。东姑安南通过北干那那工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大众银行支票,汇入其联昌银行户头的方式,为自身收取来自被告的100万令吉,而东姑安南知道陈英文作为Nucleus Properties董事,与自身有公务关系,因此是串谋犯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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