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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2019
陈晓翠:建DNA数据库应缓一缓

随着国民登记局槟州分局助理局长与拿督级商人等6人涉嫌贩卖出生证及大马卡给外国人事件曝光后,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强调,国民登记局计划建立脱氧核糖核酸(DNA)数据库。

首先,笔者认为,建立DNA数据库的计划,毋庸置疑可有效打击贩售大马卡事件,让国家朝向国际大数据时代大跃进。其次,透过DNA验证,是最为有效判定亲子关系的铁证。

然而,内政部长在言论中强调,当局采取其他措施的同时,各州国民登记局立即停止接受逾期申报的出生登记,并规定这项手续仅能在国民登记局总部办理,以达到监督和制衡的目的。

笔者认为这有些苛刻,试想像多居住在内陆地区的砂沙居民,从内陆长途跋涉到市区已很不容易,若必须强制到总部申办,对内陆居民而言,不是“说走就走”那么简单,而是需要事先安排交通和经济等多方考量。

虽然目前一切仍在计划中。笔者认为,内政部长若有意要推行DNA数据库计划,不妨与砂拉越及沙巴的国民登记局了解内陆情况,且必须要官员据实禀报,而不是以“报喜不报忧”的态度。部长也可亲自到内陆长屋,尤其是需要“爬山涉水”的路程,方知内陆居民的生活的确不易。

笔者也了解到,在砂拉越,新生儿登记时就经常面对一些问题,包括母亲是大马人,却因为身居在内陆地区没有办理大马卡,甚至不知道申办大马卡的重要性,以至于生产时,院方因产妇没有大马卡,而将新生儿的国籍填为“未知”。

国民登记局内存在着太多纰漏和没有一套标准作业程序(SOP),才让很多官员有机会“混水摸鱼”。笔者建议政府多参考其他国家的国民登记程序,尤其是国土辽阔,居住分散的国家为准。

此外,国民登记局若要推行建立DNA数据库的计划,是否意味着国家又要承担更多的开支?对于马来西亚目前的经济状况,是否应“能省则省”?

(星洲日报。砂拉越。评论。作者:陈晓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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