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4日讯)槟州卫生局今日联同槟威两地市政厅在数个禁烟区展开取缔行动,其中一名违法者因不服而与执法人员起争执,直到警员前来协助后事情才告一段落。
记者今早跟随其中一支队伍到小印度执法,一名在玛吉街路头(Lebuh Pasar)某大厦骑楼抽烟者被逮得正着,因不满被取缔而恼羞成怒,更在执法人员面前抛掷香烟落地。
不满执法员拍照记录
执法官员莫哈末莫赛迪说,该烟民察觉到其他组员在旁拍照记录执法而不满,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手机相册和即时通WhatsApp对话,还进一步拿取执法人员的手机欲自行查看。
该烟民还厉声阻吓在场欲拍照的记者,多次警告不许刊登其照片,还要求查看记者的相机。
他不愿向执法人员出示身分证,更挑战对方叫警察过来。3名警员随后到场,经一番调解后,事情才告一段落。
他坦言,执法过程不时会遇到类似情况,若违法者不愿合作,当局只能按程序行事,交由警方处理。
烟民不合作可控上庭罚1万
槟州卫生局执法组主任王勇元说,当局有权对违法者开出最高5000令吉的罚单,惟一般情况都是250令吉的罚单。若在到卫生局或在禁烟活动上缴付罚款,将享有折扣。
他说,违法的烟民若不跟当局合作,将交由警方处理,并决定是否控上庭。若被控上庭,最高可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2年。
他指出,今日数个执法单位总共出动177人,分为上午班87人和下午90人,前往渡轮、码头、巴士车站、槟城中环广场、槟城国际机场、北海火车站和无烟区(PENBAR)执勤。
取缔行动开58张罚单
“从上午9时40分起截至中午1时,当局总共开出58张罚单,总额1万4500令吉,其中7名为外国人。
“各取缔点的罚单分别是巴士和渡轮站10张、公共交通上或站内10张、机场12张及禁烟区26张。”
当局是在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条例11(1)(e)公共交通上或站内禁烟区、11(1)(g)机场禁烟区及22(2)卫生部宪报禁烟区的条规下,开出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