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众两院委员会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
美国参议院的外交关系委员会和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周三(25日)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
众议员史密斯(Chris Smith)在会上提出修订,获在场议员以口头表决一致通过。此法案版本要求美国总统在法案通过180天内,以及未来至少每年要点名、制裁侵害香港人权的人。
此前的法案版本要求美国国务卿每年就香港自治情况是否仍符合特殊待遇提出“报告”(report),史密斯提出修订的版本将文字改成较强烈的“认证”(certification)。
法案需要在参众两院全院通过,并由美国总统签署才能成为法律。
(美国之音/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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