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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9/2019
律师公会:付贷交易不征费·银行贷款文件也应免费

(八打灵再也27日讯)对于马来西亚银行公会宣布不会向使用现金和支票进行交易的客户征收额外收费,律师公会表示支持。

律师公会物业转易实务委员会主席拿督郑光明指出,银行也应及时审查贷款者在银行贷款文件,如房贷款,取款签字时,向他们收取费用的做法。

他说,这些文件基本上是每家银行的标准化文件,银行的律师通常会从银行的网站上下载文件,在填完借款人和贷款有关的资讯后,列印出来让借款人签名。

律师被迫承担费用

他发文告表示,尽管这些文件目前的印刷成本由律师承担,但银行仍收取100至500令吉的“购买”费用,文件费通常会作为律师费的一部分转嫁给借款人,但在某些情况下,银行强迫律师承担这些费用。

“这导致借款人在向银行借贷时不得不支付额外的费用,而从事专业工作的律师只收到一丁点的钱,特别是中低价位和可负担房屋。”

他说,律师公会反对银行收取这些费用,也提醒银行“出售”并收取贷款文件费用,违反了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37(2)条文。

文告表示,根据条文,任何未经授权人士,直接或间接地准备任何与不动产有关的文件,并预期取得任何费用或收益,即属犯罪。

他说,尽管曾几次向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反映,作为马来西亚银行监管机构的中央银行都未能制止这些不健康的作业,让该会深感遗憾,也增加了消费者的财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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