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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9/2019
谢仲洋·我家隔壁成了幼稚园
作者: 谢仲洋

隔壁家成了幼稚园,对用了大半辈子努力工作存钱,好不容易买下一间打着围篱社区号召的有地排楼,以为可享有安宁居家生活的我和太太而言,随着每日白天12小时隔壁孩童的喧嚣嬉闹声频频传来,莫不是一项打击。

按照地方政府规划,所有花园的角头屋,都合乎成为幼稚园和托儿所的资格;但在商言商,一旦幼稚园泛滥成灾,地方政府又缺乏管制,只以“供不应求”来搪塞居民的反对声浪,市政厅没有拨地或在有高需求的高密度公寓等,设幼稚园及托儿所等完善规划,受苦的只不过是被幼稚园淹没的花园居民。

在我居住的实达阿南实达柏迈1为一座新区,却设立了5所已运作和准备运作的私人幼稚园。据我向多数居民了解,当地居民对幼稚园不至于有这么高的需求,这些幼稚园反而成了附近中价公寓居民把孩子送来的首选,频密的车辆进出,对成立保安社区与安全环境的原意构成了干扰。

尽管隔壁家的幼稚园,是在未获得沙亚南市政厅完整批文的情况下运作已一年,但市政厅允许业者在“边做边申请”情况下,日前我们接获了业者欲改变屋子从住宅到商业用途申请,而征求邻居意见的复函。

我们把复函在限定的14天内提交,数日前也出席了市政厅召开的听证会,阐述反对隔壁家幼稚园的立场。

尽管我们还一并呈上了辛苦收集到的其他邻居签名,展示集体反对的立场,但和我上一次出席对面家幼稚园听证会的情况一样,市政厅依然以当地对幼稚园的高需求,在会上驳回了我们和幼稚园周遭居民的签名反对。

在两次遭挫情况下,不禁让我感受到对“官字两个口”的无奈,即一旦市政厅要亮完绿灯予在住宅区设立的幼稚园,居民的个别反对声浪亦显无效,也显得对目前设于店面,需承担更高营运费用的幼稚园和教育机构具双重标准的不公平。

这次的经历教会我,往后若有购屋应避开角头屋隔壁,以免角头屋随时被人拿来开设幼稚园、民宿度假屋,甚至举办婚礼等活动的会场等商业运作,到时也只能大为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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