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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2019
抨捉狗队手法残忍·“动物行动队”采法律行动
作者: 报道:张露华 摄影:黄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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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动物群体在交流会上讨论如何善待动物课题。坐者左三为沙鲁。

(沙登6日讯)捍卫动物权益组织“动物行动队”(Animal Action Team)将付诸法律行动,挑战梳邦再也市议会捉狗队捉狗方法示范符合标准,并促请雪州政府修改现有的2007年地方法令狗只繁殖与执照条文,以更人道方式对待流浪动物。

该行动队主席沙鲁阿都拉欣(也称Abang Kucing)抨击日前发生在蒲种柏兰岭花园的捉狗队行动,是残忍与不合乎人道;同时必须厘清捉狗队所采取的捉狗方法是否依据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条例行事,不能一而再容忍地方政府捉狗队的残忍手法。

因此,他促请视频中的两名“主人”联络他(012-741 3497),共同捍卫受到不公对待的动物权益。

他是在出席“2019马来西亚清流论坛-关爱保护动物交流会”上这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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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鲁:捕捉方法为人诟病·该会将通过法律,挑战地方政府现在有捉狗方式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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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鲁指出,日前的捉狗视频显示,两名“主人”已经苦苦哀求捉狗队网开一面,但捉狗队人员却一意孤行,漠视人民的声音。

“就算是人做错事,来到法官面前也可以求情,但狗不会为自己发声,主人已经在那里不断求情,难道就不能给狗狗一次机会吗?”

他认为,我国已经修正《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但地方政府却豁免在这项法令之外,即使使用不当手法捕捉流浪动物也不会受到对付。

他也提出,雪州地方政府捉狗队的捕捉流浪狗方法已经不是第一次为人诟病,之前八打灵再也市政厅也曾经发生同样问题,州政府必须正视这问题,修改2007年地方法令狗只繁殖与执照条文是刻不容缓,以制定一套更完善及人道的方法捕捉流动动物,杜绝捉狗队滥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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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资料带上法庭

沙鲁坦言,该组织成立时是关注流浪猫问题,但因为地方法令没有对猫,只有对狗有管制,经常看到地方政府不人道对待流浪狗的消息。

“作为一个关心动物的组织,应该是不分种类,无论是狗或猫,甚至其他动物,都应该为这些不公平的事情发声。当捉狗队打着收到投诉的旗帜去捕捉流浪狗,都只是地方政府一面说词,狗无法为自己自辩,无论有没有做错事都一律被对付,而且这些狗被捉时也没有反抗或咬人,犯不著用这么残忍的手法,用绳圈套住牠们的颈项就把扔上车,很容易伤害牠们的颈项。”

因此,沙鲁认为不能再容许这类不人道的捉狗方式,他将会收集资料,把这次事件带上法庭,挑战梳邦再也市议会捉狗队方法的合法性,是否有根据动物福利理事会的批准。

“若证明他们的行动不合法,有关两名捉狗队员必须受到对付,包括革职处分。”

同时,沙鲁也会把这次事件的资料交给霹雳峇眼色海(Bagan Serai)区国会议员诺阿兹米,让后者把这时间带上国会,促请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关注此问题。

他也促请所有爱护动物者与该组织站在一起,通过法律促请雪州政府修改现有的地方法令狗只繁殖与执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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