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Newsletter 活动
07/10/2019
​邹裕豪.路边用餐
作者: 邹裕豪

去年12月,一辆四轮驱动车不知何故,在雪州沙登怡观园一间餐馆外撞上坐在设于路边的椅子用餐的食客,造成1死4伤,有者更被撞飞至一旁的沟渠。

今年2月,一辆轿车途经士姑来林拔路(即依斯干达公主城市政厅大厦附近路段)时,不知何故撞向嘛嘛档摆在路边的桌椅,并撞伤3名食客;事后现场留下被撞烂的桌椅,20张桌子和80张椅子也报销。

上述车撞路边用餐民众事件,只是目前最瞩目的两宗案例,但餐馆在路边摆放桌椅供食客用餐的做法,在一些地方政府的辖区是违反条例的,可是官员执法时,却屡屡遭民众抨击执法行动是在妨碍商家的生计。

在路边或停车位摆放桌椅做起生意,可说是占用公共空间进行个人的商业活动,其实这也引来讨论,一方面既然公共空间是大家的,为什么只有这些商家可以为了自家的生意随意占用这些公共空间?一方面也有人说,为什么不能更好地利用这些空间。

据观察,即使发生了引人注目、事关人命的个案,食客还是像往常般选择坐在路边用餐。无可否认,路边用餐其实已是国人的生活习惯,也是用餐地点选择及文化之一。

既然这是国人用餐地点选择及文化之一,也就是说有市场需求,而商家只不过是提供这种需要的方便,符合了市场上需求与供给的道理。

试想想,如果多数食客不选择在路边用餐,相信店家也没有必要冒著让执法单位充公桌椅的危险,以如此手法做生意。

很多时候面对上述情况,地方政府采取的方法给人一种大家长式的管理方式,因为交通流畅、食客安全、卫生问题而完全禁止路边摆放桌椅的政策,完全不能符合上述市场需求的方式。

笔者认为与其完全禁止,不如管制政策、阐明规矩和收费并严厉执法,允许路边摆放桌椅,也要让民众知道自己有自由选择的同时,也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种做法不但让国人继续露天用餐,也让地方政府有额外的收入。

最重要的是在执行任何政策、规矩时,公平对待所有违例者,才是让所有民众信服的关键。

分享到:
热门话题: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