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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19
江语媚:债权人的无奈

一名从事装修行业的男性朋友向我申诉,作为打工仔的他,为了赚取额外收入,偶尔也会打零工,为客户提供私人装修服务。

然而,朋友说,或因为他不是老板身份,当初和客户说好的装修费用,往往会遇到对方只偿还一半,或完全不还的情况。他曾被“拿督级”的客户拖欠款项,还被对方仗势欺人地呛声“你有本事的话,就找律师告我”,甚至他向客户追讨欠款时,反被对方污蔑说“东西没做好”,作为不还钱的藉口。

朋友感叹,他被客户欠款最久的有逾5年,最高的欠款是近3万令吉。每每想起,都令他心痛又无奈。

因为这名朋友来自中低阶层,所以他和客户的任何交涉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白纸黑字作为证明。若要采取法律途径,遑论官司的结果是输是赢,就必须先付一笔费用,他根本承担不起。

朋友举例,有人曾拿白纸黑字的协议去报警,警察只是扣留欠债人3天,欠款不是无疾而终,就是报案后不了了之。因此他认为,即使有白纸黑字,之后遇到被客户欠款的情况,也做不了什么。

这名也在半工读考取技职文凭的朋友称,他原想要自己创业,但常常遇上如此情况,让他有所顾虑和却步不前。

常常翻阅报章,看到很多人被客户欠款而报案,希望警方可以协助追讨欠款,但大多都没有下文。或许这并非警方的权限,但相关单位应该就此类频频发生的事件给予关注,特别是政府一再鼓励年轻人创业。

试想,一个年轻人出来创业,若每每遇到客户欠款也无可奈何,最终会导致什么样的局面?欠债人是不是可以不需要负上任何的责任?

(星洲日报.砂拉越.评论.作者:江语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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