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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19
反金融罪案法案三读通过 · 可追回海外非法资产
作者: 余秘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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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马新社)

(吉隆坡10日讯)2019年国家反金融罪案中心法案在没有任何修改下在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增加政府力量打击金融犯罪案件,包括追讨回在海外的“非法资产”。

虽然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今早在国会走廊表示,政府已同意将委任该中心总监和顾问局成员的权力从首相转交给国会公共服务任命特委会,但是到了今午5时25分法案进入委员会阶段时,他并没有提出修改相关条文的建议。

在二读辩论期间,多名议员包括巫统亚娄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希、巫统林茂区国会议员凯里、行动党古晋区国会议员俞利文表示担心首相集权,理应削弱首相的权力。

公正党礼让区国会议员赛依布拉欣建议,顾问局成员名单应在呈给国家元首御准之前先呈给国会特委会审查。

沙希淡认为,首相在此法案下的权力过大,应该修改法案第5条文,把委任总监和顾问局成员的权力转给国会特委会,避免引发利益冲突。

根据法案第5(3)条文,委任该中心顾问局、总监以及5名成员,是由国家元首在首相的建议下委任。

然而,刘伟强在法案三读通过后,直指沙希淡没有适时提出相关动议以修改条文。

无论如何,在沙希淡的追问和要求下,部长较后表示,他会考虑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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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在国会走廊接受访问。(图:马新社)

举报者受保护

另外,刘伟强在下议院为2019年国家反金融罪案中心法案进行二读时表示,任何举报者,都可在2010年吹哨者保护法令下受到保护。

他表示,此法案与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不同,此法令是处理涉及金融罪案如黑钱外流、贪污、洗钱等,若是涉及恐怖犯罪活动,将在国安法下受到对付。

“此法令旨在对付金融犯罪、纰漏以及逃税罪案。

“近年来,金融犯罪变得更加复杂,金钱被多层或通过代理隐藏。”

他指出,政府将会改善与其它国家签署的法律互援协定(MLA),以便能达到预期目标。

根据法案,政府于今年成立的国家反金融罪案中心(NAFCC)将授权协调和其他执法机构合作负责处理金融犯罪事项,并给予相关专业意见。

设集中数据库及顾问局

该中心也负责成立、收集和管理有关金融犯罪的集中数据库,为政府机构和其他执法单位发送相关资讯。该中心也负责执行与金融犯罪有关的活动。

在此法案下,政府将成立顾问局,旨在给予首相有关金融犯罪方面的劝告,给予该中心有关方向和拟定策略的意见等。

法案也建议成立执行委员会,专门负责该中心在防止金融罪案的方针、批准和监督综合行动、给予该中心有关防止金融犯罪的建议、鉴定综合行动中的运作策略和集中数据以及提供该中心有关咨询指南等。

法案阐明,该中心有权与其它执法机构展开综合行动。该中心将会与警方、反贪会、关税局、移民局、内陆税收局、国行、移民局及公司委员会等机构合作,处理金融罪案如黑钱外流、贪污、洗钱等,以及追讨回用黑钱在海外购买的资产。

该中心有权通过发出信函给嫌犯,要求索取相关文件进行调查。

若有关人士漠视该中心的要求,或提供不确实或不完整的资料,也可被视为抵触法令,可面对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国家反金融罪案中心(NAFCC)首席执行员拿督斯里慕斯达法阿里早前接受星洲日报专访时说,他已经与各个相关单位开会讨论,该中心负责协调各个相关政府单位的行动,以联合行动及合作的方式确保各造一起分享资讯、采取必要的行动,最重要的是追讨回属于国家的资产和资金。

除了防止金融罪案如洗钱活动外,国家反金融罪案中心将作为政府充公资产的统一处理单位,处理所充公的名车、土地、公司、现金等资产,以增加政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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