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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2019
财政法案一读·修多项法令落实预算案

(吉隆坡15日讯)配合已公布的2020年财政预算案,财政部长林冠英今日向下议院提呈2019年财政法案一读,建议修改1967年所得税法令、1976年房地产盈利税法令、1949年印花税法令、1967年国油(所得税)法令、2018年销售税法令、2010年财政法令以及2018年财政法令,以落实明年度预算案。

财长是于10月11日在下议院提呈明年度财政预算案二读。

PRS参与者提前提款不用罚

修正法案建议修改的1967年所得税法令条文包括:

●第6(1) (I)条文,以让私人退休计划(PRS)参与者在退休前提款,供医疗和房屋用途,提前提款也不会面对罚款。这项措施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

●第6A(2A)条文,以给予那些通过航空出国进行朝圣或宗教朝圣的乘客,享有离境税折扣。

●第34(6)(h)条文,以扩大与社区相关的项目削减范围,包括维护指定为遗产地的建筑物的项目。

●第34(6)(k)条文,以允许赞助我国的艺术、文化及古迹活动70万令吉至100万令吉的公司获得提高扣税额。

●第44(6)条文,以便个人所得税和公司税的行善减免从目前占总收入顶线的7%调至10%。

●在此修正案下,患上严重疾病者的医药治疗费用的税务减免扩大至6000令吉。

产业盈利税结算基准年更改

法案建议修改的1976年房地产盈利税法令条文包括:

●第25和26条文,征收产业盈利税(RPGT)的结算基准年从2000年1月1日,改为2013年1月1日。这项措施是从今年10月12日生效。

法案建议修改1949年印花税法令条文包括:

●将外币贷款应缴印花税的最高金额从500令吉增至2000令吉

法案建议修改2018年销售税法令条文包括:

●拟定条文以批准主要出口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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