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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2019
网传车卡换VOC须付费.陆交局长:假的

网络传出车主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将旧车卡更新为车辆拥有权证件,否则必须付50令吉更换费的消息是不确实的。

(民都鲁讯)民都鲁陆路交通局局长沙敦指出,网络传出一则消息,指车主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将旧车卡(geran)更新为车辆拥有权证件(VOC),否则明年1月1日起必须付50令吉更换费,这是不确实的。

他受询时说,旧车卡换成车辆拥有权证件免付费,车主可前往民都鲁陆路交通局办理更换手续。该局办工时间为早上8时至下午3时30分。

“车卡没有报失一般上不会征收50令吉。我们只会向遗失车辆拥有权证件、更换车辆资料或其他事务的车主征收50令吉费用。”

陆路交通局目前并未强制规定,旧车卡须换成车辆拥有权证件。陆路交通局从2016年6月开始,已经实行车辆拥有权证件取代车卡措施,不过此前所持有的车卡仍有效。

“或许社交网的讯息引起民众紧张,事实上明年将旧车卡换成车辆拥有权证件仍仅要5令吉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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