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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2019
触发港《逃犯条例》风波·疑犯快获释 愿赴台自首

(香港18日综合电)去年在台湾谋杀女友后逃回香港,并触发港府修订《逃犯条例》的香港男子陈同佳,今年4月因洗黑钱罪名在香港入狱,下周将刑满出狱。有香港媒体引述消息人士透露,有牧师成功劝服陈同佳出狱后前往台湾自首,而且陈同佳也希望台湾当局不要判他死刑。

自首求不判死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消息人士称,陈同佳对死者潘晓颖的父母表示最大歉意,希望获原谅,亦对自己引发轩然大波感到内疚,希望到台湾自首的决定有助令社会平息事件。至于陈同佳父亲,经过多次与律师和儿子商讨后,亦同意陈自首的决定。

消息人士也说,陈同佳出狱后会留港一段短时间与家人相聚,之后动身赴台,但仍要视乎台湾方面如何处理。

据报道,台湾方面的律师早前曾到港,与陈同佳商讨案情。

香港与台湾司法制度截然不同,根据台湾《刑法》22章“杀人罪”第271条,杀人者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台湾《刑法》追诉权时效原本限定为30年,立法院今年5月通过《刑法》部份条文修正案,犯发生死亡结果的杀人罪等,不再有刑事追诉权时效限制。陈同佳目前被台湾当局通缉,时限长达37年6个月,至205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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