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9日讯)沉静一时的废弃车辆问题,如今再度浮现,引起花园住宅区居民忐忑不安,担心废弃路旁的烂车,成为贼徒匿藏伺机干案的地方,威胁到社区治安。
据了解,这类的废车,无论是在城市或乡区,总是不难见到,尤其是花园住宅区,情况更是糟糕,民众希望政府当局能严正看待,尽速清除弃置在公共场所的废车。
何桂文:问题已趋严重
历史城市议员何桂文受访时说,有关废弃车辆的问题已趋向严重化。市政厅有一套法令和程序,在发出通牒后的特定期限内,才能把这些废弃车辆拖走。
“第一个通牒期限是14天,第二个通牒期限是7天,若车主没把汽车移开,限期届满后,市政厅即可按照程序,安排承包商把废车拖离现场,收藏在汽车停放中心,再等一段期限,车主仍没有到来认领,才能当作报废车辆处理。”
他说,有关车主在市政厅赎回汽车时,得缴付所拖欠的泊车费及其他费用。
熊源清:车主应申请报废
森甲汽车修理商公会副主席熊源清说,许多被废弃的车辆,都是因引擎损坏,车主又没有能力修理,或觉得修理不划算,而宁愿把汽车弃置一旁。
“也有的废车,属于三号保险,在车祸中撞毁后,车主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加上又是旧车,乾脆把汽车废弃不理。”
他认为,一般上,车主与其把旧车废弃,不如直接到陆路交通局走一趟,携带车契向当局申请报废,在取得报废车认证后,把有关废车当作烂铁卖掉,这才是解决废车的正确管道。
他说,若车主能亲自向交通局办理车辆报废手绩,妥善处理废车的问题,废弃车辆就不致成为影响民生的社会问题。
余建南:多个住区废车弃路旁
双溪乌浪新村社区管理理事会主席余建南说,双溪乌浪地区很多花园住宅区都存在废车弃置路旁问题,有的汽车已被废弃好多年,却没有获得处理,引起居民不满。
“有不少车主把废车放在路旁,位于别人的住家前,阻碍到居民出入,给居民带来不便,同时有损住宅区景观。”
他说,由于这样,造成有的居民怨言四起,也有的住家闹进贼,居民责怪废车提供贼徒匿藏处,是罪案发生的帮凶。
他说,他将尝试找出有关废车的车主,建议他们直接向陆路交通局申请报废车辆,让问题尽快获得解决。
“至于联络不到车主的废车,只好交由市政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