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鲁20日讯)淡马鲁市议会正式发出公函,将于明年1月开始落实商用广告牌须附加爪夷文条例。
根据该公函内容指出,市议会将于明年1月开始落实此条例,所有商用招牌的爪夷文可以使用Sakkal Majalla、Uthman Taha或Arabic字体。
须获爪夷文语文局批准
公函上注明,广告招牌上的爪夷文字体必须与马来文字一样大,或大过罗马字(Tulisan Rumi)或其他语文文字。与此同时,招牌上的爪夷字必须先谘询及获得彭亨苏丹阿末沙学院爪夷文语文局的批准。该局负责人为诺丽查和阿斯马迪,联络号码为09-536 5353。
淡马鲁市议会呼吁商家给予配合,若商家违反此指示,该会将采取法律对付违例者。
市议会席盼商家配合新条例
淡马鲁市议会主席嘉丝莉莉受询时证实此事,并表示,明年起所有新的商用招牌强制性附有爪夷字,希望商家给予合作。
“至于现有的招牌,若招牌上仍有空间,希望能加上爪夷字。”
广告社商家未获条例通知信
另一方面,本地广告社和商家受访时均表示,截至目前仍未接到市议会发出的相关条例的通知信,也不清楚新条例的申请条规,因此目前采取观望态度。
百得利广告及凉篷负责人说,其广告社截至目前还没接到市议会发出的通知信,也不清楚招牌上的爪夷文字的尺寸需要多大,须等待进一步指示。
商家黄朝峰指出,他是浏览脸书时发现有关招牌附加爪夷文条例的公函,但至今仍未收到市议会发出的公函,目前抱持观望的态度,不会贸然去更换招牌。
“目前的市场低迷,地方政府却一直更换条例,这将加重业者的营运负担,为难业者。因此,我希望政府在拟定新条例之前,先听取民意及深入探讨后才执行,以免劳民伤财。”
盼给冲缓期勿马上开罚
淡属中华商会会长拿督黎铭豪
“彭亨其他县属商家在几个月前已收到地方政府发出有关广告招牌新条例的信函。我希望地方政府给予商家多一点的时间做准备,包括给予商家一段冲缓期,不要马上开罚单或采取行动对付商家。
“我也希望市政府能给予通融,让华商可自行选择为广告招牌加上爪夷文,不强迫落实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