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交长:须修改多项法令·拟电召摩哆司法架构
(吉隆坡22日讯)交通部副部长拿督卡玛鲁丁表示,关于落实电召摩哆车(bike-hailing)服务的建议目前还处于制定司法架构及服务条件的阶段。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仁保区国会议员拿督莫哈末沙林的相关提问时说,要落实上述服务,也会涉及需要修改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1987年商用车辆局法令、1987年陆路法令及相关法令下的条规。
他指出,由于电召摩哆车也会采用电召车的网络应用程式,因此其管制及执照也会与电召车服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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