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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2019
陆委会改变立场·拟派人赴港押解陈同佳

(台北/香港22日综合电)香港政府宣布在台湾杀女友后逃回港陈同佳愿到台“自首”,并于周三出狱后将协助他赴台投案,一度遭台湾政府拒绝。但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周二下午改口称,已透过既有管道,正式致函港方,将派员赴香港,押解陈同佳到台受审。

陈同佳去年在台杀害同为港人的女友,随后潜逃回港,因为洗黑钱判监,周三出狱。

致函港府征求同意

陆委会指出,当天下午已透过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发函给港府,函中内容称,鉴于香港政府以各种政治理由,推拖为香港市民声张正义的责任,台方选择在执行期满之前,要求港府同意台湾周三派检警赴港押解嫌犯。邱正垂也呼吁,希望港方有正面回应。

邱垂正指出,法务部已提出三项原则,包括本案台港都有管辖权,基于审理便利性,应由港府优先审理、落实港人审港,政府会透过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处理本案,没有拒收的问题,政府从未放弃管辖权,绝不卸责。

他说,根据港府保安局周一公开声明,港府仍然无意受理,且对于台方所提建立台港司法互助机制的建议,也无正面回应,“为了实践司法正义、务实处理本案,香港不办,我们来办”。

桃园机场表示,已做好因应,如果押解返台将比照诈骗集团入关方式。

台媒周二较早时报道,陈同佳以及劝说他投案的具有北京政协身份的牧师管浩鸣,都被台湾移民署注记管制,无法赴台。

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上午重申港府的立场说,在这起案件上,香港没有司法管辖权,本地司法采取属地原则,无法管辖境外发生的罪案。

张建宗表示,希望台湾方面在陈同佳案上实事求是,不要把案件政治化、复杂化。他指陈同佳日前致函特首,表示愿意赴台自首,是出于自愿,并非外界所说的“被自首”或“政治操作”。

他又说,台方已向陈同佳发出了30年的通缉令,在这种情况下,全世界都希望抓回通缉犯,以彰显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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