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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2019
警区主任:强奸及打抢角度调查
嫌犯拒捕意图跳楼逃走,一对男女劝他自首。

(诗巫讯)诗巫警区主任史丹里助理总监昨午受询时披露,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394条文(抢劫致伤他人)及376条文(强奸)调查今早发生在丹斯里路的案件。

他说,嫌犯为22岁的伊班男子,警方昨早11时查到嫌犯的下落,马上派刑警前往英雄路一排店屋3楼出租房间寻找嫌犯。

警方获悉,嫌犯干案后搭电召车逃往英雄路店屋,在该处出租单位租房,企图躲避警方追捕。警方在嫌犯背包搜出一个烫斗、一台手机和9张外币。

史丹里说,据警方调查,嫌犯住店屋3楼,受害人住2楼。昨早5时,受害人如厕回房时,遭嫌犯殴打。嫌犯用塑料绳绑起受害者的双手,强奸她及夺走她的手机及现款。

昨早警方要逮捕嫌犯时,嫌犯企图跳楼,警方立即通知消拯局及医院救护车。当消拯员和医护人员赶到时,嫌犯已自首落网。

刑警包围店屋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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