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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2019
林冠英起诉三造诽谤败诉·需支付3答辩人共15万令吉

卢界燊在判决後走到庭外向媒体挥手。

(槟城25日讯)槟州前首长、现任财长林冠英针对“槟城太子道卖地课题”起诉三造案件被判败诉,必须支付各5万令吉予答辩人,即第一答辩人槟民青团前代团长卢界燊、第二答辩人《光明日报》及《中国报》。

法官拿督罗希拉育今日在槟城高庭做出上述判决,林冠英并未出席。

2017年5月29日,卢界燊在槟州民政党总部针对太子道土地交易课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各媒体都也派出记者採访和报道。

卢界燊胜诉後在法庭外接受支持者道贺。

过后,卢界燊因其言论,以及《光明日报》和《中国报》的相关报道,皆被(时任槟州首长)林冠英起诉。

林冠英也针对卢界燊在《光华日报》的一篇专栏,起诉卢界燊诽谤,但《光华日报》没有被起诉。

案件经审讯后,原定9月20日下判,过后延至今日判决。

法官宣判林冠英败诉,需支付卢界燊、《光明日报》及《中国报》各5万令吉,共15万令吉堂费。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拿督慕勒里,两家报馆的代表律师为游文礼与刘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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