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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2019
听取律师建议·林冠英接受判决

(吉隆坡25日讯)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办公室今日说,林冠英已听取其代表律师关于他起诉中国报、光明日报及卢界燊诽谤的建议,接受关于这项诽谤案件乃是基于技术性要件作出判决的结果,而不是基于案情到底有没有诽谤作出判决。

该办公室在文告中说,律师的建议是,诉方在这项判决上没有足够充分的机会可以上诉。

指依技术性要件判决

文告说,律师研究了法官罗茜拉的判决,了解法官是基于技术性要件上作出判决,而不是基于案情作出判决到底这些所指控的言论有没有诽谤。

文告说:“有鉴于此,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并没有检验该言论有或没有诽谤。导致3项案件被撤销的技术性要件,主要乃出在控方第二证人翻译员对所指控诽谤言论的翻译:

(a)翻译员证词其翻译不是根据我们呈堂的实质报章攻击性文章本身,但却是网络文档;

(b)翻译员在接受交叉盘问时承认她在翻译时在一些字眼上使用了自己的意思进行翻译,而不是直译。

(c)被指控为诽谤的言论并没有翻译成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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