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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2019
挑战食肆禁烟令驳回·法官:剥夺吸烟权属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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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吸烟群体对高庭驳回复审申请,竖起拇指赞好。

(吉隆坡29日讯)7名烟民兴讼挑战卫生部自今年1月1日起,在所有食肆颁布的禁烟令遇挫!高庭法官拿督斯里玛利雅娜在驳回7人提出的申请时说,所有申请人指禁烟令将导致他们吸烟的权利被剥夺,实属谬论及错误。

这7名烟民兼司法复核申请人是哈尼赞(52岁)、祖基菲里(56岁)、莱萨尼(46岁)、苏菲安(35岁)、利祖安(52岁)、莫哈末雅兹(48岁),以及尤利阿兹哈(39岁);他们将卫生部列为答辩人。

《马新社》报道,玛利雅娜说,答辩人已将公众利益列入考量,并设下3公尺的距离,以让烟民在食肆外吸烟。

“申请人或是烟民还是可以在食肆外的3公尺距离吸烟,烟民也有责任确保烟蒂丢在指定的地点。因此,所有申请人指他们的权利已被剥夺是没有根据的说法。”

她强调,代表烟民的申请人的不满是,他们是希望可在食肆吸烟,多长时间都可以。

“在食肆吸烟将导致周围的空气污浊,以及二手烟将影响到食肆内其他不吸烟的人士。申请人没有被阻止享受美食至深夜,只要他们在食肆外3公尺距离吸烟就可以了。”

谈到申请人在禁烟令落实前,没有被赋权与答辩人进行讨论的课题,法官说,是否展开公众咨询是属于答辩人的酌量权,而非是申请人的一项权利。

“有鉴于此,这取决于答辩人是否要针对一件事展开公众咨询。”

申请人不曾提反馈或抗议

玛利雅娜指出,根据答辩人,当局已从2004年至2019年投入努力,以在食肆落实禁烟令,前后一共历时15年,并已在2009年、2015年和2018年,与相关单位进行数轮的磋商。

“答辩人在其宣誓书指出,公众受邀就食肆禁烟令的落实,向答辩人提供反馈,以及公众提供反馈的期限是一直到2018年5月18日。

“不过,没有任何一名申请人由2015年起,对禁烟令提出反馈或抗议,或是在它于15年前被提出时,就这么做。”

她指出,答辩人让公众通过卫生部网站提出反馈,截止日期是2018年5月18日,这方面的安排已经足够,以及可以肯定的是,禁烟令的建议提出以来,所有申请人没有就此提出任何的投诉或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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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基菲里对禁烟令受到维护,在推持表达欣慰。

指食肆禁烟令未违宪

她说,在考量申请人的申请及双方的陈词后,法庭认为答辩人已根据其权限行事,以及食肆禁烟令并未违反联邦宪法第5和第8条款。

“它们也没有因为无知、不理性或程序错误,而受到玷污,并且需要法庭发出庭令,以撤销部门在2019年1月1日落实食肆禁烟令的决定。

“法庭驳回申请人所提出的司法复核申请,并不对堂费做出谕令。”

申请人是在去年12月31日入禀司法复核申请,以挑战食肆禁烟令。

律师:近期提出上诉

支持烟民维权俱乐部的他们在申请书中指出,这项禁令已经违宪,因为吸烟不是罪行,从受到宪法保障的法律角度而言,这是一项合法的活动。

他们说,烟民跟非烟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以造访和在食肆打发时间。

他们指出,吸烟的大马人民因为这项禁烟令,而被剥夺造访及享受食肆设施的权利,以及受到歧视。

他们补充,此举违反法律条款和原则,以及程序错误,因为答辩人不曾会见烟民或相关利益单位,以讨论禁烟令。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哈尼夫在法庭裁决后对记者说,他将在近期提出上诉。

申请人的另一名律师是拿督利查哈山,以及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代表卫生部。

出庭者包括数名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如大马妇女烟草控制及卫生组织(MyWatch)主席罗丝丽扎瓦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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