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9日讯)2名涉嫌涉及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LTTE)被捕的男子,今午1时40分左右在数辆警车护送抵达北海法庭面控。
首名被告是26岁的货仓助理丹纳卡拉兹,另一名被告是29岁的保安人员布姆甘,他们因在手机拥有与恐怖主义有关,或与恐怖组织淡米尔之虎有关的文件,分别面对2项控状。
当他们各被两名蒙面的特种反恐部队警员押下车时,挤在四周的亲友不禁抽泣;两人随即被带进法庭扣留室。他们较后在不同搂层的第一地庭及第二地庭面控。
布姆甘的代表律师N阿西兰说,案件仍在调查中,却在没解释和选择情况下,被要求签署文件。
他说,布姆甘有癫痫病,若是突然发病,希望警方能将被告送院接受治疗。
第一地庭法官诺哈雅蒂及第二地庭法官诺艾妮不让他们保释,并订12月16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是槟州检察署主任尤沙民副检察司。
拥淡米尔之虎相关文件(槟州)︰
名字︰丹纳卡拉兹(26岁)
职业︰货仓助理
控状一:今年10月12日早上10时左右,在武吉敏惹工业区一工厂,被发现在手机拥有与恐怖主义有关,或与恐怖组织淡米尔之虎有关的文件。
控状二:早上11时左右,在威中住家内,被搜出与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活动相关物品。
两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7年监禁或罚款。
拥淡米尔之虎相关文件(槟州)︰
名字︰布姆甘(29岁)
职业︰保安人员
控状一:今年10月12日下午约3时16分,在峇东丁宜轻工业区一公司停车场,被发现在手机拥有与恐怖主义有关,或与恐怖组织淡米尔之虎有关的文件。
控状二:下午4时15分,在威中住家内,被搜出与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活动相关物品。
两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7年监禁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