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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2019
涉酒驾撞死槟市厅官员·中国籍女司机不认罪

刘莎莎否认有罪,暂不获保释。

(槟城29日讯)4天前涉嫌撞死槟市厅助理的中国籍女司机,今日被控上推事庭后否认有罪,暂不获保外,推事罗丝妮把案件定于11 月8日过堂。

24岁的被告刘莎莎被控于本月25日早上6时25分,在柑仔园驾驶一辆轿车,并在酒精影响下无法控制轿车撞死一名男子莫海丁,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 (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3至10年,以及罚款8000令吉至2万令吉。

由于控方需进一步向移民局查证被告护照的真伪,所以,被告暂时不获保外。

另外,被告事发时所驾驶的轿车车主林年祥(23岁)今日也被传控上交通法庭。

允被告无牌驾驶 车主被罚1500

控状指林年祥于本月25日早上6时25分在柑仔园,身为有关轿车的车主,允许刘莎莎驾驶其轿车,而刘莎莎却没有驾驶执照,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6(1)条文 。林年祥承认有罪,求情指自己是厨师,月薪2800令吉,希望获得轻判。

随后推事判决被告罚款1500令吉,或以3个月监禁代替,被告闻判并缴付罚款后获释。(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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