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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19
放贷兼藏有危险武器‧阿窿控3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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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非法放贷和藏有危险武器被控3条罪,被告廖国良(中)被带上庭时,以拐杖辅助步行。

(关丹5日讯)华裔男子涉及非法放贷并拥有危险武器被逮捕后,今日以3项罪名被控上关丹地庭,惟他全盘否认。

41岁被告廖国良(译音,来自雪州加影)被控于10月30日早上大约8时45分,在阿亦布爹美丽花园30巷一间民宅里进行非法放贷活动,因而触犯1951年放贷者法令第5(2)条文(非法放贷)。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25万令吉,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第4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并以家里尚有一名孩子与没有工作的妻子,及年老父母需要抚养为由,要求法庭减低8万令吉保释金。

法官茜蒂阿米娜准被告以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将在12月11日过堂。该案由莎丽花副检察司负责主控。

另外,被告在相同时间与地点,被发现藏有一把19寸长的巴冷刀,以及一个指节铁环(Buku Lima),而触犯1958年危险武器、爆炸物及腐蚀物法令第357条文,分别在该条文下被控以2项罪名。

被告在第1地庭面控时否认罪状,主控官哈雅迪副检察司鉴于被告涉及的罪案严重性,同时身负其他案件,建议法庭不允被告保释。

无论如何,被告以腿骨折导致行动不良,并经常性疼痛,加上患有心脏问题,要求法官批准保释。

法官达祖基准被告以1万5000千令吉保释金,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将案件择日12月1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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